辽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三轮车的公告

依法取缔三轮车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管理,依法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广大交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打击非法载客营运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有关规定,辽县政发【2011】107号文件,在辽阳县首山镇城区内依法取缔三轮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城内所有三轮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一经发现由运管、交警、综合执法局强制扣留,依法予以没收。
二、中心城区三轮车禁行区域人民街、前进街、胜利街、首山路、文化路、三新路。
三、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希望不要乘坐三轮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县城内三轮车上路行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对依法取缔过程中出现的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聚众滋事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辽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防疫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