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富锦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东北网1月31日讯(王泽 记者 赵红星)“承包”捕捞的水域竟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前,富锦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2021年1月11日,富锦市公安局接到兴隆岗镇某村村民白某某报警,称其同村村民张某涉嫌合同诈骗。接到报案后,富锦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对案件开展调查。
经调查,2018年10月10日,张某声称自己“上面有关系,都打点好了”,以在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域内水面捕捞为由与白某某签订合伙捕捞协议,并以分红的形式收取白某某数十万元。
白某某在与张某签订完协议书后,由于该协议水面属自然保护区域严禁捕捞,及该自然保护区的执法管理严格,白某某并未进行打捞来获利。因个人利益受到损失,白某某便来到富锦市公安局控告张某涉嫌合同诈骗。
民警在依法掌握张某的犯罪事实后,于1月25日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传唤,张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已被富锦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