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例非法侵入住宅案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肃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例非法侵入住宅案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每日甘肃网2月1日讯据酒泉日报肃北报道 1月28日,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院办理的首例王某某、赵某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举行了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值班律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听证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不起诉理由作了详细的阐述和释法说理。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被害人跃某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赵某某系同村邻居,案件因被害人跃某撕扯王某某头发引发,后王某某、赵某某为讨要说法非法侵入跃某住宅,被害人跃某主观上有重大过错,王某某、赵某某系初犯,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跃某各项经济损失6万元,与被害人跃某达成刑事和解,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拟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员在认真听取办案检察官的案情介绍和拟不起诉的法律适用依据后进行了评议。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根据2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2人作不起诉决定有利于化解邻里纠纷和社会矛盾,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修复社会关系,避免引起新的矛盾纠纷,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和司法的尊严,同意检察机关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加强了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