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平:重蹈覆辙!男子酒后驾车到派出所办事 竟然还是二次酒驾

重蹈覆辙、屡教不改、惊人相似。近日,在云南大理永平县,一男子竟酒驾到派出所办事,一查,竟然是二次酒驾,并且两次都发生在实习期。

1月6日晚,两名满身酒气的男子来到永平县公安局龙街派出所,咨询完事情后,走出派出所,民警听到门口有摩托车启动声后,担心两人酒驾,便立即出门查看,两人见到民警后,立即弃车而逃。

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到派出所调查,民警对驾车的陈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7mg/100ml。

民警调取了周边的监控视频,找到了陈某和马某驾乘摩托车的轨迹,经过询问,陈某承认了酒后驾车的事实,他们酒后驾车来派出所办事的行为令民警震惊。

然而,更令民警更加震惊的是,陈某已经是二次酒驾了,并且两次酒驾经历竟然惊人的相似。

经查,陈某第一次酒驾是2019年12月,被宾川交警查处,他的驾驶证当时处在实习期,被记满12分后注销了。后来,他又考取驾驶证C1证,这次酒驾,他驾驶证也是实习期。

同时,陈某所驾驶摩托车还达到报废标准,所驾驶的车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虽然案件情节惊人相似,但违法所要承担的后果,不会是一成不变,屡教不改,换来的只能是更为严重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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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李洪飞

编辑丨黄国庆 杨桂娟

审核丨 杨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