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险等级高 野外用火必追究

2020年12月下旬以来,惠东连续遭遇低温霜冻和持续干旱无雨天气,森林火险等级极度高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落实应急预案,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各镇、村、村小组、林场、保护区全面动员,抓森林防火宣传、抓巡山护林、抓野外火源管控、抓火警处置、抓信息通报等,把森林防火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山头地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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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以来,全县每天派出巡护人员2000人次以上,在主要村道及林区入口设置森林防灭火临时检查站80多个,派发宣传单近4000张,全县600名护林员队伍坚持到岗在位,落实网格化管理。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地方派出所对山林失火和野外用火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近期,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4人,行政或治安拘留5人,罚款警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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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下午约2时,安墩镇白沙村坑尾村民温某,因在路边丢烟头引发森林火警,被处于行政拘留5日处罚。
2月1日下午约3点半,梁化镇水联村村民胡某,在苦练光村石桥头烧田草引发山火,已被森林公安机关抓获,于2月2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2日下午约3时,宝口镇大围村河口村小组竹布村民徐某在林缘边使用电焊导致火星点燃竹林引发森林火灾,森林公安和地方派出所及时介入,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于2月3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2日下午约5时,白盆珠镇坑屯村村民袁某(女)农事用火引发山火,森林公安和地方派出所及时介入,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于2月3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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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森林公安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全县森林防火禁火令发布后,生效时间至2021年4月10日止,禁火期内,全县所有林地及林缘30米范围为禁火区域,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由公安机 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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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当前极端危险天气下,林缘30米外野外用火也不允许,引发山火除造成森林资源损失外,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并要赔偿损失。希望广大市民教育好家人、亲朋、好友,将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一起牢记心中,大家一起度过康乐祥和的春节。
来源:今日惠东APP‍
编辑:古志勇 徐达华 刘晓辉 黄俊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