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到春节了
很多小伙伴关心
东莞今年能燃放烟花爆竹吗?
2月3日
东莞发布最新通告
对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
燃放的时间、禁放和燃放区域、
相关处罚措施、注意事项等
进行了详细说明
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种类
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三时
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以下镇街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田镇立沙岛。
以下镇街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石龙、虎门、麻涌、长安、沙田(立沙岛除外)、洪梅、大朗、黄江、樟木头、清溪、塘厦、谢岗、凤岗、常平、桥头、横沥、东坑、企石、石排、望牛墩。
以下镇街部分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只有部分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它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寮步、大岭山、厚街、道滘、中堂、茶山、石碣、高埗。
各镇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如下
寮步镇可以燃放的区域
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寮步镇石步村东引河河堤,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大岭山镇可以燃放的区域
如图红色区域所示,设在大岭山镇大岭山湿地公园中心广场,位于距大岭山湿地公园正门口正西方向约3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面积约12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厚街镇可以燃放的区域
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厚街镇文化公园西南角草坪空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道滘镇可以燃放的区域
道滘镇可以燃放的区域有两块。
一是如下图红色区域所示,蔡白村滨江东路与蔡白村上口组北岛环岛路交汇处北侧广场,面积约300平方米,不含道路,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二是如下图2红色区域所示,道滘镇南丫村掌洲岛,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中堂镇可以燃放的区域
中堂镇可以燃放的区域有两块。
一是如下图1红色区域所示,滨河东路卓越浅水湾段区域:滨河东路阚江古庙段——滨河东路沿线以南——滨河东路华讯工地段西被侧江边,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二是如下图红色区域所示,滨江大道鹤田段区域,新鹤田新村路与滨江大道交汇口——滨江大道沿线以东——滨江大道与滨江公园停车场交汇口南侧江边,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茶山镇可以燃放的区域
如下图红色区域所示,设在茶山镇茶山公园内湖边平台,距离茶山公园东门入口往西约200米,面积约4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石碣镇可以燃放的区域
如下图红色区域所示,设在石碣镇梁家村公园,昌兴路与沿江东路交汇口——沿江东路沿线以北——梁家村公园西侧通道交汇口——梁家村公园西侧沿线以东——东江支流交汇口——东江支流沿线以南——梁家村公园东侧通道交汇口——梁家村公园东侧沿线以西——昌兴路与沿江东路交汇口,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高埗镇可以燃放的区域
如下图红色区域所示,设在高埗镇江滨广场,自江滨广场主出入口为起点沿沿江南路往西100米南侧至东江南支流区域范围,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东莞哪里可以买到烟花爆竹?
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处罚措施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119(火警电话)
注意事项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六)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八)禁止在应急管理部门许可以外的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注意:
通告自从2021年2月11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2021年2月26日
烟花虽美
但燃放不当危害不断
请大家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小孩子更需要在大人的陪同下进行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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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阳光网、东莞政法
本期编辑: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