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盗电挖比特币牟利获刑

东北网2月5日讯(记者 佘雨桐)近几年,网上虚拟货币“比特币”受到许多人的追捧。然而,比特币挖矿机需要消耗大量电能,如果正常购买,运行成本很大。近日,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窃电挖比特币案件。
2019年9月,林某、李某计划通过盗电运行比特币挖矿机谋取私利。二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将国网电力私接至自己的厂房内,盗电运行147台比特币挖矿机。经过核算,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二人盗窃了价值高达197803.5元的电力。
红岗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林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国家电力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决林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