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小摸”,锦州公安严厉打击!

◆3.3米福田牌轻型栏板货车被盗

◆国和里的快递门店被盗

◆超市中的猪肉、水果、蔬菜、零食等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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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锦州公安在大案、要案必破的要求基础上,狠抓对民生小案的侦查打击力度,一举侦破多起民生侵财案件,以切实行动为锦城百姓守护平安祥和。

“警察,我的货车丢了!”

“给我一天时间!”

1月中旬,锦州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锦州市太和区某小区北门车位内的3.3米福田牌轻型栏板货车被盗。接警后,属地太和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民警,立即奔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过一系列取证工作,通过现场周边监控探头视频,办案民警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轨迹,后经进一步循线追踪,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56岁男子朱某某。次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预取其停放在外的盗窃车辆途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1月16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酒后来到锦州市太和区某小区北门,发现一辆货车车门敞开便私自上车。上车后,朱某某发现货车钥匙放在车坐垫上,便心生歹念,将货车偷走。

在发现朱某某盗窃车辆犯罪实施的同时,办案民警依托锦州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9大功能应用模块以及N个创新应用,进一步串并了朱某某涉嫌的其他3起盗窃案件:2021年1月1日,朱某某在古塔区某小区内,将一台未上锁的粉色女士电动车盗走;1月3日,朱某某见锦州长兴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大门未上锁,便推门进屋,一番翻找后,仅发现U型锁1个,随后将其盗走;1月9日,朱某某在锦州六厂广场散步时,见长凳上有一部白色手机,便将其盗走。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对上述违法犯罪实施均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被太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上午报案晚上破”

“这就是锦州公安的效率!”

2021年1月22日9时,锦州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其位于凌河区国和里的快递门店被盗。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凌安派出所接到指令后,立即前往现场勘查,据报案群众自述店内被盗电脑机装监控硬盘(刻录机)1块、手机3部、快递扫描枪1部、零钱现金若干。经过对现场周边监控视频的分析比对,在充足的证据佐证下,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有盗窃前科的男子解某某,并于当日21时将其抓捕归案。到案后,解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21年1月22日凌晨,解某某在凌河区国和里某快递门店前,在观察四周无人后,用随手捡来的钢管撬开该门市的后窗。进入快递门店后,解某某将放在桌子上充电的3部手机、店内电脑上的刻录机和零钱现金盗走。依托锦州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9大功能应用模块以及N个创新应用,凌安派出所办案民警对近期发生的类似盗窃案进行快速比对,发现了解某某在早前发生的盗窃案件中存在重大嫌疑,遂进行进一步讯问。经讯问,解某某对其1月15日凌晨在凌河区盗窃一家广告门店,1月21日凌晨在凌河区盗窃一辆红色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超市多次被盗该咋办?

“抓了!”

2021年1月31日,黑山县公安局胡家镇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发现其位于胡家镇胡家村的超市中,有人正在盗窃猪肉、水果、蔬菜、零食等。接警后,黑山县局胡家镇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将正在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娄某某控制,并移交黑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进一步侦办。经查,娄某某在2021年1月期间,曾先后4次在同一家超市实施盗窃,所盗窃物品有韭菜、芹菜、橘子、瓜子、花生、圆葱、香菇、黄瓜、护心肉、桂圆、柿饼、膨化食品、袋装牛奶等,1月31日,在其第4次实施盗窃犯罪行为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

当日,娄某某见超市顾客较多,便意图趁乱进入实施盗窃,期间,娄某某先后三次进入超市,先后将瓜子、花生、护心肉等食品装入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蓝色布口袋中,盗出超市。第三次进入超市时,娄某某又将10袋袋装牛奶和部分柿饼装入袋中企图带出超市。此时,超市工作人员已注意到娄某某的可疑行为,为掩人耳目,娄某某拿起一把韭菜,企图以给韭菜结账的方式蒙混过关,但被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娄某某对其多次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年终岁尾是盗窃类案件的高发时段,为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请务必看管好个人财务。外出时,检查好房屋门窗、车辆门窗是否锁紧关严,防范因一时的疏忽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 锦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