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通报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典型问题

春节将至,走亲访友聚餐饮酒增多,为进一步纠正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确保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20年9月28日晚,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胜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县检察院对杨胜智醉酒驾驶行为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1月,杨胜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由管理七级岗位降为管理八级岗位。
上述问题暴露出我县极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然无视法纪、以身试法,最终自食恶果、追悔莫及。此类问题发生的原因,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法纪意识淡薄。“醉驾入刑”已10年,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未认识到醉驾的严重危害,依旧我行我素,触碰法纪这根“红线”。二是存在侥幸心理。从近年查处的醉驾来看,涉案人员大多拿“下不为例”“短途酒驾”等借口来自我安慰、自我纵容,自认为未必会被查获,直到受党纪政务和法律的双重惩罚处分后才如梦初醒、悔不当初,悔恨自己辜负组织培养、对不起家人、葬送了前程。三是特权思想作祟。有的认为自己身为领导干部有门路、有本事,万一被查也能通过找熟人、找关系来摆平,喝酒以后思想麻痹、胆大妄为,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最后受到严惩。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切实强化法纪意识,认真汲取沉痛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时刻自重自省自警,带头遵纪守法。
全县各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国法,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八小时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处理,同时,对主体责任部门教育不力、监管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
台江县纪委县监委受理信访举报来信地址:台江县台拱镇秀眉大道30号(原消防大队),台江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556300)。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址:
guizhou.12388.gov.cn/qiandongzhou/taijiangxian
来源:廉洁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