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规范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

日前,掇刀区检察院针就公安机关在电子数据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确保电子数据取证质量。据悉,这是刑事诉讼法明确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一种后,全市检察机关首次针对电子数据取证方面的共性问题,提出的专业性检察建议。
图片
2020年12月,掇刀区检察院在受理掇刀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涉嫌诈骗、盗窃等多起案件中,发现侦查人员在固定电子数据、网络证据方面,存在取证流程不规范、固定证据意识不强等问题。掇刀区检察院向掇刀公安分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规范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确保电子数据取证质量,提高电子数据取证效率;遵循有关国家技术标准,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提取涉案电子数据,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完整。
图片
收到检察建议后,掇刀公安分局及时部署开展规范案件电子数据取证材料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自查、抽查、集中检查等形式发现并纠正问题:一是组织分局对应办案单元干警学习电子物证扣押相关规范要求;二是向其他公安局学习电子数据提取的相关优秀经验,进一步完善电子数据相关文书制作规范;三是完善电子数据取证制度,进一步提高文书质量和工作效率,避免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出现相关共性问题。
“这样的检察监督帮助我们提高司法办案水平,是一件双赢多赢共赢的好事,我们欢迎。”送来回函时,掇刀公安分局负责人说。
“检察机关有责任通过检察建议,让司法行为更规范。”该院技术部门负责人朱小鹏表示,制发这份检察建议,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下一步将加强检警协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刑事诉讼效率。
(来源:掇刀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