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大!盗猎引发森林火情,青川村民被逮捕!

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主动仗”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县上下防灭火宣传工作正铺天盖地的开展着,但依然有一些人公然违反禁火令。日前,青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就破获了一起因盗猎而引起的森林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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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6日22时30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令:“在青川县凉水镇友谊村五房社发生了森林火情,请立即出警。”
接警后,县森林警察大队立即安排民警前往调查处置。经办案民警三天四夜的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吕某清。将其带回派出所过后,通过一系列的审讯,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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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清自述道:“我现在很后悔,不应该在林区去抽烟,本来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我违反了这些,在林区去抽烟,引发了火灾。望所有的朋友们不要在林区内抽烟,也不要带火种进山林,不要像我一样,我有今天,都是我咎由自取,现在我真后悔当初,不该在林区去抽烟。”
据调查,吕某清用电捕猎器和猎套,在凉水镇友谊村五房社的遥林山、凉水坑、大坟林一带猎捕野生动物。目前,县公安局已将吕某清刑事拘留,下一步将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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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火情虽未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种。针对目前我县处于森林高火险期,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切实保护好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青川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张浩提醒大家:“现在我县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火令,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要在林区吸烟、烧炭、上坟烧纸、不要在田间地头烧秸秆或是点火取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或是森林火情,要第一时间拨打12119报警。对违规野外用火的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自:微青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