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被拘留!

2月14日上午,宁国市青龙乡境内一架直升机侧翻事故。
记者最新获悉,目前直升机的持有者刘某已经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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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宁国市公安局、应急局发布通报称,宁国市民刘某(男,65岁,宁国市河沥溪街道人,个体经营)出于个人爱好,于2020年4月份在江苏某公司购得一架罗宾逊R44二手民用直升机,拖运至青龙乡袁村七组自己的绳索加工厂院内。
至今,刘某未办理飞行所需航空器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其本人也无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私照)等相关手续。
2月14日10时许,刘某在院内调试直升飞机时,因操作不当导致直升机在地面失控,旋翼击中右前方地面倾斜侧翻入院内水池。除机身损坏外,未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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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晨报全媒体发布中心出品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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