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起新冠假疫苗案破获,70人被逮捕,获利超千万

接种疫苗需选择正规机构。

根据Our World in Data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2月16日,全球已经接种超过1.83亿剂新冠疫苗。其中美国接种人数最多,达5522万剂,中国位列其次,2月9日的数据为4052万剂。

图片来源:Our World in Data

随着国内新冠疫苗接种铺开,一些犯罪行为悄然滋生。有人利用疫苗暂时供应稀缺,通过制造销售假疫苗,高价倒卖,牟取暴利。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简称“最高检”)网上发布通报,截至2021年2月10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在21起案件中依法批准逮捕70名犯罪嫌疑人。官网公布了其中4例典型案件。

新冠疫苗,生理盐水造

日前江苏、北京、山东警方破获的特大假新冠疫苗案细节也被公布。

2020年8月,曾因诈骗罪被判刑的33岁孔某与乔某产生制造新冠假疫苗的想法。为此两人通过互联网查找、了解真品疫苗的针剂样式和包装样式,并购买了预灌封注射器,在酒店房间和租住房内,用生理盐水制造假新冠疫苗。

为扩大规模,乔某从老家找来亲属、朋友3人帮助制造。后期因生理盐水不足,乔某以矿泉水代替。

应孔某委托,殷某等3人利用制图技术、印刷技术和印制条件,为孔某设计制作了“新冠肺炎灭活疫苗”标签和包装盒。制作完成后,孔某对外伪称是“从内部渠道拿到的正品新冠疫苗”,销售给他人。

49岁的李某信以为真,并于11月10日通过他人以104万元的价格购得孔某制造的疫苗2000支。陈某、严某此前因倒卖口罩、防护服等物资与李某熟悉,两人得到消息后以132万元向李某购买疫苗2000支,并决定将疫苗走私到国外。

李某将这批疫苗分装在严某提供的四个保温箱中,通过物流公司经天津空运至深圳。11月11日,李某、严某通过中介将第一批600支疫苗以货运隐藏夹带的方式运至香港,11月12日这批疫苗被运往国外。同日,第二批1200支疫苗被以相同的手段运至香港。本次交易余下的200支疫苗,陈某安排人员运到福建暂存。

11月19日深夜,孔某指使他人将制假过程中剩余的包装盒、半成品等运至偏僻处焚烧、销毁。11月25日,陈某得知行为败露,遂安排人员将存放在香港、福建两地的1400支疫苗全部销毁。

11月27日,公安机关发现孔某等人的犯罪线索,决定立案侦查,并于当天将携赃款出逃的孔某、乔某抓获,随后相继抓获殷某等人。初步查明,孔某、乔某等人制造并销售假新冠疫苗约5.8万支,获利约1800万元。

公安机关以孔某、乔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李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涉及的假新冠疫苗流向均已查明,但是否有人接种该批假疫苗依然未知。

委托乡村医生在汽车内接种疫苗

在另一起案件中,40岁的陈某涉嫌非法经营。

2020年10月,她从哥哥那里购买到一批所谓“正规新冠疫苗”。随后,她与其他人合伙高价对外销售,并委托乡村医生林某在住处、汽车内为购买者接种。截至2020年12月,合计为200余人接种500余支,陈某等人得款54.7万元。

12月22日,部分接种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当日立案侦查并于次日将陈某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在陈某住处查获“新冠疫苗”26支,经溯源调查,证实这些疫苗均系用生理盐水灌装的假疫苗。2021年1月19日,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除上述假疫苗案外,最高检还公布了伪造接种证明文件、高价安排人员接种的案件。

2020年9月,某地决定实施秋冬季新冠疫苗紧急接种计划,以“重点人群优先、疫情地区优先”为接种原则,并规定了相应的接种条件。

11月中旬,56岁王甲经王乙介绍认识了本地负责接种工作的医院负责人。

王甲、王乙商定,高价安排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该医院接种,借机牟利。随后,王甲通过微信群对外发布广告招揽客源,对有需求者收取高额费用。针对付费人员,王甲通过控制的公司,伪造了企业员工证明、出国务工证明和机票行程单等全套接种证明文件,并由王乙安排到医院接种。

截至12月初,王甲、王乙共收取了300余人的费用,并安排其中241人做了接种,获利40余万元。2021年1月5日,公安机关以王甲、王乙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专家提醒:需通过正规机构接种疫苗

由于假疫苗并无有效成分,接种后依然有感染新冠的风险。

原上海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疫苗医师陶黎纳告诉“医学界”,生理盐水或矿泉水本身是安全的,但灌装过程如果不能实现无菌,可能有局部细菌感染风险。

陶黎纳提醒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机构接种新冠疫苗。他表示,我国对药品已经全面执行监管码制度,每个最小包装上都有一个唯一的20位编码,通过淘宝或支付宝APP扫码,即可验证真伪。如果对接种疫苗的真实性有担心,可以要求接种医生出示疫苗的监管码,自己拍摄存档和查询。

来源:医学界

作者:史晨瑾

审稿:田栋梁

校对:臧恒佳

责编: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