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湖南祁阳撤县设市

2021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祁阳县,设立县级祁阳市。行政区划变更后,祁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和人民政府驻地保持原祁阳县行政区域范围和人民政府驻地不变,由湖南省直辖,永州市代管;辖20镇3乡3街道,523个建制村82个居委会,总面积2538平方千米,总人口105.26万人。

祁阳位于永州市与衡阳市之间,是“长株潭”和“湘南”两大区域板块联接走廊上的节点,交通便利,联通湘南、桂北和粤北地区。祁阳撤县设市符合国家和湖南发展战略,有利于发挥区位优势,对接“长株潭”城市群,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优化湘、粤、桂毗邻区域城镇体系结构;有利于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提升市域城镇化发展水平;有利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加快推进祁阳城乡融合发展。

祁阳撤县设市,是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高质量产业集聚地、高水平开放先行地、高颜值生态宜居地,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祁阳贡献。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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