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平衡车不是交通工具!别再拿它出行代步了

2月21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对近期备受关注的电动平衡车进行了专题报道。
电动平衡车完全靠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加速、减速和转向,很多人觉得刺激酷炫,几年来都很热销。一边是热销,一边是有风险。根据相关机构的统计数据,在一年时间里,共监测到有关电动平衡车消费舆情信息52万多条,其中负面信息占比42.48%,而安全事故方面的负面舆情最多。
电动平衡车质量近七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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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些电动平衡车存在质量问题,特别是涉及安全的保护功能欠缺,近年来由电动平衡车引发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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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担此次抽查检测任务的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人员介绍,与自行车等车辆相比,电动平衡车没有油门,也没有刹车,纯粹依靠骑车人的身体倾斜程度,来控制行车方向和速度,稍不留神,骑车人就有失控摔倒、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风险,因此,涉及电动平衡车安全性能的各项保护功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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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部分批次的电动平衡车样品在检测中“超速保护”项目不合格。消费者使用超速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电动平衡车,在骑行过程中很可能会不知不觉中就超速行驶,从而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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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超速保护项目一样,驻坡能力及保护,是考核电动平衡车对消费者保护功能的又一重要项目。所谓驻坡能力及保护,通俗地说,就是要求在规定的坡度上骑行电动平衡车时,随时都能停驻在上面,并能保持5分钟,或者发出安全告警。这个项目的设置,考虑的是道路路面有平有坡的实际状况。但在检测过程中记者发现,有的电动平衡车在骑上规定的坡度时,不但不能正常停驻,甚至还出现倒退溜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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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的不合格样品超过限定速度却未持续发出告警,或骑上斜坡不能随时停驻,拎起车体过了5秒车轮还在快速飞转,充电过程中就能正常开机行驶。检测人员介绍,国家标准规定的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防飞转保护以及充电锁止保护等功能,无一不是从电动平衡车实际应用场景中总结经验而来,每一项都和骑行人的人身安全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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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衡车不能当成出行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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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衡车在属性上与电动滑板车、旱冰鞋相似,具有滑行功能,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不能上路的。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这就意味着,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具有交通工具性质的电动平衡车,只能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等道路以外的应用场景使用。
专业人士认为,商家的误导,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了不少不知情的消费者把电动平衡车当成出行的交通工具,从而导致了一些不应有的交通事故发生。
其实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发布过同样的消费警示: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不明确,不当使用风险大。明确来说,它既不是玩具,也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但现在在销售平台搜一下,仍然看到“出行”“代步”这样的误导词。
针对这种热销产品的特殊性,能不能要求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把使用风险在显著位置以显著的方式标注出来提醒消费者,如果误导消费者就该受到严惩,因为这种误导可能以生命健康为代价。
来源:共青团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