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河北泊头段明代沉船出土瓷器等文物51件

大运河河北泊头段明代沉船船体的发掘清理工作日前结束,确定了残船长度、船板厚度、隔仓大小,在文化层内还出土酱釉罐、青瓷罐、白釉碗等元明清时期的文物51件。

沧州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配合泊头市文广旅局发掘清理沉船,发掘面积约400平方米,船体保存状况较差,仅余部分东侧船舷和船底木板,东北侧船板有用腻子和小块木板修补的痕迹。船残长16.5米,船体为厚5至6厘米的松木船板拼接而成。

船舱内出土有“宋元通宝”“政和通宝”“永乐通宝”等宋、明时期钱币。根据船舱内的遗物和河道文化堆积的层位关系推断,沉船的年代为明代。在船的上面和周边堆积的文化层内还出土酱釉罐、龙泉窑青瓷罐、黑釉灯盏、定窑白釉碗等10余件完整瓷器,以及骨簪、象棋子等元明清时期文物,共计51件。此外,还出土青花瓷碗、三彩划花盘等瓷片标本数百件。

沧州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负责人郑志利说,这艘沉船的发掘为研究明代北方大运河造船技术提供了新的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