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系列之民法典篇(101)

图片
(以下作品排名不分先后)
作品: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
图片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农恒云
第一百二十六条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图片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陶古
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条
图片
作者: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 杨瑞岐
第二百五十九条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三条
图片
作者:河南省许昌市书法家协会顾问 祝金良
第二百六十三条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图片
作者:中航工业综合技术研究所原研究员 宗友光
第三百四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五条
图片
作者:北京市朝阳区书法家协会会员 范梓豪
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图片
作者:北京市朝阳区书法家协会会员 李丽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图片
作者: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 余蕾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
图片
作者:辽宁省海城市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 丁志忠
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图片
作者:辽宁省大石桥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栾波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图片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郭得河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图片
作者:三晋文化研究会秘书长 贾克勤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图片
作者: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实验小学专业书法教师 李洪云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图片
作者: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朱丙夫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图片
作者:辽宁省大石桥市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张春艳
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图片
图片
作品: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图片
作者:辽宁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李敏愉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渠洋 张博 李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