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职四人!盐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

2月22日,盐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均,副主任胡明华、李希奎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盐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盐津县环境状况和202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盐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盐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盐津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盐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盐津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盐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讨论稿)》《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盐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盐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草案)》。

与会人员紧紧围绕“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津县环境状况和202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提请的人事任免职议案”作审议发言;围绕“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盐津县环境状况和202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盐津县环境状况和202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津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作讨论发言。

陈国均强调,盐津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开展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2020年全县环境状况总体持续向好,但是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与人民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污染防治取得新突破。要加强执法监管,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解决问题。既要解决当前问题,也要实现长远治本,不断建立健全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法律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切实集合执法力量高举环境执法利剑,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突出污染防治重点,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立足盐津实际,围绕我县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污染防治攻坚的苦点难点,找出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整体施测,统筹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陈国均对新任职的同志表示祝贺,并希望他们要牢记使命,不负人民重托,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严格要求,清正廉洁,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以不怕吃苦能吃苦的劲头,未扬鞭、自奋蹄助力盐津发展。同时陈国均要求,各位人大常委会成员要高标准筹备、高质量召开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全员参与,落实责任,赶抓会议筹备和材料准备,严格对照工作安排,倒排工期,逐一落实任务,查缺补漏,全力以赴做好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组织人大代表加强调查研究,为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准备,要抓好省委关于加强新一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补齐短板,推动人大工作扛起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宗双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百文,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盐津县融媒体中心 张拯平

平台编辑:盐津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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