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房山区要干这十件大事儿!

2月22日,房山区召开区文明委全体(扩大)会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动员大会,以“创文明城区 建幸福房山”为主题,举全区之力、集全民之智,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力争在2023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区提名资格,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创建工作,进入全国文明城区行列。

文明城市(区)创建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阵地,是全国城市综合评比中含金量最高的荣誉称号。按照《房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房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2021年工作方案》,全区将在严格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基础上,重点推进思想道德引领、文明行为养成、“诚信房山”建设、社区综合治理、背街小巷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舆论宣传发动、重点领域整治、生态环境提升、北京源文化品牌塑造等“十大行动”及9方面36项具体任务。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过程中,房山区将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吹哨报到”和“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深化推广“广阳经验”“王家磨做法”,推进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两个“关键小事”,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重点突出首善标准,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创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全区域、全行业、全员创建,推动城乡环境面貌和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显著提高。

为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房山区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纳入到区域“十四五”规划和年度重大工作任务计划中,以创建为载体,统筹推进全区各项工作。同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为总指挥的“创城”工作指挥部,设置“区创城办”和9个专项工作组。建立健全“日询、周查、月点评、季调度、年考核”工作制度,切实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责任落实、督查考核四到位。切实将创建工作融入城乡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一区一城”新房山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强大精神动力,用全区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换来父老乡亲的幸福指数,用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