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给东兰籍来龙华就业人员派发一次性就业补贴

2月23日,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东兰微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深圳市龙华区关于促进对口帮扶地区及广东深汕特别合作区劳动力来龙华就业及返岗复工的若干措施》相关内容。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和就业保障工作,根据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的工作部署,结合龙华区企业招工有关工作研究会议相关精神,促进东兰县等龙华区对口帮扶地区转移就业,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特制定一次性就业补贴工作指引。工作指引指出:一是鼓励有关地区劳动力到龙华区就业。自本措施印发之日起,首次到龙华区就业的对口帮扶地区及广东深汕特别合作区人员,在2021年6月30日前与龙华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购买社保满3个月后,可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二是鼓励有关地区劳动力稳岗就业。自本措施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前,原已在龙华区就业的对口帮扶地区及广东深汕特别合作区人员,继续在龙华区用人单位稳定就业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现场申请补贴造成人群聚集,此项业务全流程网办。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申报,新冠肺炎疫情预警解除3个月后停止申报。

(来源:粤桂扶贫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