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法律为女性撑腰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评论员 高路
据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报道,最近,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全职太太离婚案,一审判决男方给付女方家务补偿款5万元。这一新闻,冲上了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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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用“家务补偿”来形容这一判决并不十分准确,它也不是女性独有的。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不只是全职太太,也不只是女性,只要是婚姻中承担更多义务的一方,不管男的还是女的,都可以要求补偿。但无疑,女性是民法典新规的最大保护对象。
在多数婚姻中,女性往往承担了比男性更多的义务,全家人的生活起居、孩子的抚育、老人的赡养,全是重担子,特别是照料年幼孩子和年老父母,牵扯的精力非常大。
家庭抚养、教育和赡养是社会抚育赡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因为有了更多女性的付出,才有了家庭的和谐和稳定,也就有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她们,功不可没。
另一方面,女性也作出了更多的牺牲,特别是全职太太,一旦选择做全职太太,意味着不得不中断自身的职业生涯,丢掉的可能是个人发展机会和成长的空间,而若干年后想要重返职场,成本也是非常高昂的。
与如此巨大的付出和牺牲相比,社会给予的尊重却远远不够,比如有人会轻蔑地将家务劳动形容为“刷刷筷子洗洗碗而已”,认为家务劳动不创造财富,是女性的分内之事。这是一种偏见,就像法官所说的,家务劳动更多的是在创造无形价值,一个和睦融洽舒适的家庭就如同温馨的港湾和坚强的后盾,你说值多少钱?
还有孩子的教育问题。别以为只要往里砸钱就能教育好孩子,这离不开全心全意的付出,这些都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房山的判决是一个好的开始,意味着社会对女性在家庭中创造价值的认可和尊重,也意味着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正式由纸面规定走进司法判例。可以预见的是,今后类似的判决会越来越多,这会推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的风气和大环境。
至于“5万元还不够请保姆,是不是太少”的议论,则大可不必。把家务补偿与保姆报酬相比并不科学,家务劳动的价值无法精确量化,一个家庭中谁做得多一点谁做得少一点,谁该多做谁该少做也无法清楚测算和界定,没有必要掉入数字比拼的误区。
一个家庭的美满幸福需要双方共同经营,不能只看到自己的付出,看不到对方的付出。妻子要看到丈夫在外奔波的不易,丈夫也要看到妻子持家的艰辛,互相包容互相关爱,这才是家庭生活长期美满的密码。能够做到这样,夫妻也不会闹到离婚,也就不存在什么“家务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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