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居者有其屋提供红利支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服务民生综述

近年来,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监管指导下,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向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细致、便捷、高效的服务,为保障社会民生,助力城镇化进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解决住房刚需 民生福祉有保障
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州公积金中心致力于发挥住房保障职能,着力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对购买首套住房刚需群体、无房群体持续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确保缴存职工“住有所居”,累计发放贷款82763笔,累计发放190.55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129.43亿元,为82763户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面积1146.3万平方米。
全州住房公积金累计实现增值收益9亿元,并全部上缴州级财政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2020年全州非税收入48.89亿元,住房公积金上缴财政增值收益1.33亿元,占比2.72%。公积金既为财政非税收入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带动市场消费 加速城镇化进程
随着全州经济快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对商品房消费的促进作用日益凸显,“十三五”期间,全州商品住房销售面积3582.56万平方米,其中住房公积金支持销售面积515.46万平方米,占比14.39%;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41079笔,共计124.99亿元。2016年至2020年公积金贷款余额在全州住房贷款余额的占比分别为34.41%、42.88%、47.74%、44.97%、44.57%,有效推动黔南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州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城镇自有宅基地建房给予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自建住房,累计发放自建房公积金贷款2.39亿元,提取3448.83万元,支持自建住房面积70.32万平方米,带动村镇建材企业、水泥厂等基础行业发展,吸引劳动力在家门口务工增收,促进农民工等边缘人群融入城市,有效拉动城镇区域经济循环。
目前,全州住房公积金建缴非公企业2067家,建缴职工2.62万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在黔南购房职工3898户,发放贷款10.61亿元,解决职工在黔南住房面积45.89万平方米,按每户3—4人计算,住房公积金制度转化了约1.17万个流动人口,让流动人员同享政策福利,有效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问题,为黔南留住消费群体,激发经济内循环活力。
促进经济发展 惠及更多的群众
中科院曾指出,房地产业辐射拉动50多个行业,上游拉动钢铁、建材,下游拉动家用电器、纺织品等,房地产行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可替代。
住房公积金推动房地产市场经济作用在于:一方面积极促进住房刚需,住房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贷款利息低,降低了群众购房成本,“十三五”期间住房公积金累计为职工减少贷款利息35.86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住房刚需职工群体的优先选择;另一方面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储金用于购房、偿还房贷等,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购房支出,大大降低居民购房压力,激发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意愿。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活跃资本市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逐渐成为职工在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信用贷款的重要前置依据,降低商业银行信用审查风险,为“稳金融”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通过推动供给侧改革,助推房地产行业去产能、去库存,帮助房地产加速销售存量住宅。在经济平缓发展阶段,住房公积金释放政策性红利,低利率刺激住房消费,帮助住房市场平稳过渡消费低迷期。
“十四五”时期,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推进制度改革,加强与金融机构“政金合作”,利用双方政策保障、资源配置和服务功能等优势,启动贷款贴息补差,实现保障缴存职工贷款需求、解决资金流动性不足、降低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的目的。预计2021年至2023年,争取金融机构30亿元贴息贷款,解决9000余户缴存职工家庭住房贷款,支持购建房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针对今年国家深入推进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分档分类监管措施,对房地产企业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实行上限,州公积金中心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房住不炒,惠利刚需”增质扩面上提供更有力的服务保障,为全州“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履行州公积金中心的责任担当。(作者:夏诚 蒙帮婉 编辑:李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