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12岁儿童被电动门砸伤 经调解获赔2.5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2岁儿童被脱落的大门伤到面部肋骨,因协议无果投诉。近日,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电动门砸伤12岁儿童事件,经调解受伤儿童获赔2.5万元。
电动门砸伤儿童索赔无果
2月1日18时许,臧某12岁的儿子洋洋(化名)在邻居李某家玩耍时,出于好奇心拉动了李某家新装的电动铝艺院墙门,不料大门突然从底部滑轮上脱落,洋洋吓得拔腿就跑,但还是被脱落的大门挂倒,脸部被挂伤鲜血直流。李某见状后,急忙联系臧某将洋洋送到阜南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经检查,洋洋除面部受伤外,胸部一根肋骨被砸损伤。
据李某介绍,他家的电动铝艺院墙门系2020年9月份从阜南县柴集镇某门窗厂刘某处预定的,于今年1月底刚刚装好,洋洋拉动大门时家里刚好停电。李某认为电动门存在产品缺陷,底部的滑轮没有安装阻挡条,是造成大门脱落的主要原因,生产商刘某应付事故的主要责任。
此后,臧某因洋洋医疗费用问题多次向李某索赔,李某也多次向生产商刘某索赔。但刘某认为,电动门在停电时应该禁止推拉,安装前已向李某说明。此外,李某负有看管不到位的责任,洋洋擅自拉动电动门自身也应负一定责任。
因责任划分三方各执一词,迟迟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无奈之下,2月12日,臧某向阜南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投诉维权。
市监三方调解获赔2.5万元
2月13日,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柴集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吕洪均在接到县12315转来的臧某投诉后,立即电话联系投诉人臧某、被投诉人李某和刘某,初步摸清了电动门砸伤儿童的前因后果。因刘某在外地过年暂时回不到家,吕洪均和三方约定2月18日在柴集市场监管所办公室当面调解。
2月18日下午第一次调解,三方情绪都较为激动,在责任划分、赔偿标准和金额方面互不相让,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吕洪均没有灰心,他对大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各方回家都再好好想想,等待第二次调解。
2月20日14时许,吕洪均再次召集臧某、李某和刘某召开调解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吕洪均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三方的思想工作,讲解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希望大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合理范围内平等协商赔偿事宜。考虑到伤者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且洋洋是名未成年学生,吕洪均希望刘某和李某从人性化方面出发,尽快解决好此事,以便让洋洋拿到赔偿款后进行后续治疗,不影响正常上学读书。
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2月20日17时许,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生产商刘某自愿赔偿洋洋1.5万元,李某自愿赔偿洋洋1万元,各方握手言和,表示再无任何纠葛。
陈明浩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王振宇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