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山西公安发布重要通告!

22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发布通告,全面禁止烧荒开垦、焚香祭祀、野炊和燃放花炮等野外非法用火行为。

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包括农事、祭祀、生产、生活等方面。

严禁在林缘、林内,燃烧田埂、杂草、秸秆及烧荒开垦等农事非法用火行为;

严禁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等祭祀用火行为;

严禁在林区采石采矿、架电作业、修路施工等生产经营活动中违规用火行为;

严禁在林区、保护区、旅游景区,吸烟、野炊和燃放花炮等野外生活用火行为;

严禁故意纵火行为。

为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频发态势,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及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封山禁火令》等法律法规,从重给予处罚。

● 对因故意放火或野外用火造成火灾,以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将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非法野外用火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此外,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公布各地森林公安机关举报电话,呼吁民众举报野外违规用火线索,精准打击非法用火行为。

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山西森林公安开展“昆仑-护绿”春季集中行动,向社会公布十起典型案件!

入春以来,我省降雨偏少,天干物燥,气温陡升,火险等级明显提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闻令而动,靠前驻防,迅速在全警组织开展“昆仑-护绿”春季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一切违章用火行为。目前,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车3425车次,警力9115人次,排查重点区域1958处,查处违章用火案件86起,处罚95人。

现公布十起典型案件,以案示警。

1.2021年1月10日,长治市沁源县境内灵空山镇风洞沟东坡村民马某某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违规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造成灵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火情,被太岳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2021年1月15日,运城市夏县泗交镇唐回村村民李某某违规在夏县泗交镇唐回村彭家湾组刺捞沟林地边耕地内焚烧杂草,被中条山森林公安分局泗交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2021年2月21日,晋城市沁水县固县乡坪头村村民王某某违规在沁水县固县乡坪头村耕地中焚烧玉米秸秆,被中条山森林公安分局固县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2021年1月16日,临汾市隰县下李乡上均庄村村民张某某违规在森林防火区隰县下李乡上均庄村209国道附近农田内焚烧秸秆,被吕梁山森林公安分局下李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2021年2月4日,临汾市尧都区河底乡河底村村民张某某违规在森林防火区尧都区河底乡河底村乱石沟组耕地内焚烧荒草,被吕梁山森林公安分局河底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2021年1月17日,晋城市陵川县马圪当乡塔题掌村村民张某某违规在陵川县马圪当乡塔题掌村附近违规野外用火,被陵川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罚款。

7.2021年2月17日,晋城市陵川县西河底镇万章村村民李某某违规在陵川县西河底镇万章村附近违规野外用火,被陵川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8.2021年2月19日,临汾市隰县城南乡任家沟村村民梁某某违规在任家沟村张圪老坡玉米地内(森林防火区)焚烧玉米秸秆,被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2021年1月16日,临汾市隰县下李乡上均庄村村民张某违规在农田焚烧秸秆,被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0.2021年2月17日,运城市新绛县横桥镇西尉村村民曹某某违规在村路边绿化带内点火焚烧枯枝,被新绛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编辑:李文涵

监制:上官小鹏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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