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重拳打击“电捕鱼”行为违者最低罚15000元,还要上“黑名单”

扬子晚报网2月24日讯 (通讯员 杨文祥 陈流群 冯兆宽 记者 王国柱 )“电捕鱼”被称“断子绝孙”的捕捞方法,对水体环境的破坏极大。为重拳打击“电捕鱼”行为,连日来,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该市公安局水警大队、地方海事处联合开展水面巡查行动。据了解,今后,当地“电捕鱼”者一旦被查获,除没收渔具外,将被处不低于15000元的罚款,还要上“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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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巡查
行动中,执法人员在重点水路开展打击电捕鱼行为和安全作业生产执法检查,重点对桥面撒网捕捞、水域电鱼行为和无证违法捕捞等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向渔民发放严厉打击非法电力捕鱼的通告和《渔民告知书》。
经过连续两天的巡查,执法人员在当地沙沟镇大溪河境内查处一起“电捕鱼”行为。第三天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延下官河向沙沟镇方向进行巡查,结果在该镇洋港河处又发现一艘可疑船只,检查发现陈某某从事“电鱼”行为,执法人员立即没收了“电捕鱼”作案工具,制作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对涉嫌违法捕鱼案件做进一步查处。
“为了让电捕鱼行为在兴化销声匿迹,2月23日,兴化又召开全市打击电捕鱼会议,出重拳打击电捕鱼行为。”据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从现在开始,该大队将打击“电捕鱼”巡查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电捕鱼”无处藏身,兴化市将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如案件符合从重处罚的,决不按一般处罚。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人,除没收渔具外,将被处不低于15000元的罚款,接受处罚结案后,还必须签下保证书和承诺书。同时,当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建立“黑名单”登记台账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涉案者打电话或上门回访告诫。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