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公安严查严惩烧火炼山案件,立案5宗、6人被刑事拘留!

新年伊始,天气持续干燥无雨,森林火险等级维持在高度危险级别,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导致森林火灾,在这种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的形势下,有人却依然在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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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森林火灾,县委书记董和平要求佛冈公安坚持快侦、快破,加大该类案件的侦办力度。程浩 摄
当火情发生后,佛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董和平,县委副书记、县长蔡旭东多次批示指示,要求佛冈公安坚持快侦、快破,加大该类案件的侦办力度,并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营造“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连日来,佛冈县公安局会同县林业等职能部门积极行动,主动出击,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的同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森林火灾肇事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查严惩森林火灾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截止2月24日8时,佛冈县公安局共接涉林火灾警情43起,立刑事案件5宗,移交林业局行政处罚8宗,依法处理各类人员共56人,其中刑拘6人,教育释放1人,派出所及时劝阻带回所留置教育4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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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冈严查火灾案件,对部分涉案人员进行刑事拘留。
案例一:因祭拜引发山火 4人被依法刑拘
2月18日12许,水头镇石潭村委曾屋村背后山发生山火。案发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全面侦查。专案组成立后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制定侦查方案,快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2月18日以来,专案组成员发挥不畏艰苦、连续作战精神,全力找寻有关线索,经过对现场反复进行勘查,比对现场各种痕迹,初步认定起火原因是祭拜点燃烧爆竹引发。
后经广东省防火技术中心专家对山火现场起火点及起火原因进行鉴定,确定起火点位于石潭曾屋背后山一处(庙下伯公树)祭拜点,起火原因系爆竹燃烧剩余物起火后受风力带动点着山边杂草,导致山火发生。警方通过走访群众和现场调查,锁定曾某等4人有重大嫌疑,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曾某如实交代了其于2月18日上午与兄长一家等4人到石潭曾屋背后山庙下伯公树处祭拜并燃放爆竹的事实。因火烧森林受害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目前,曾某等4人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查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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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曾某等4人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制行刑事拘留。
案例二:违规烧火炼山引发山火
2月23日晚22时23分,龙南派出所接110警情:称石角镇龙南小梅汶村坑村有山火,请派出所到场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是山头的承包者聘请了何某等人在烧火炼山。在镇村干部的协助下,警方联系上了山头的承包者张某,并依法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张某所承包的山头因长时间没有耕种,长满了杂草,为了开荒耕种,张某让母亲何某带领工人上山“烧火打岭”。所幸,焚烧杂草周边没有过界且火种已经熄灭,没有造成“火烧山”的意外事故,龙南派出所对张某、何某进行教育处理。目前,案件已移送县林业局处理。
佛冈公安提醒,引发山火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都将被追责,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大家一定要注意森林防火和家居用火安全。
【记者】程浩
【通讯员】朱小珊 郑少奇
【作者】 程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