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潜逃 18年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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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朱林林 记者 张楠)2月22日晚8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被东光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押解返回东光。至此,一起发生在18年前的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
2003年12月24日晚,东光县某加油站内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案件发生后,东光公安局迅速成立“2003·12·24”抢劫杀人案专案组,全力对此案展开侦破,很快确定马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可是,马某某作案后已畏罪潜逃。
受当时侦查条件所限,警方一直没将马某某抓获归案。
18年间,东光公安局人事更迭,侦办民警换了一批又一批,但他们始终没有放弃对此案的侦查。
去年以来,东光公安局将此案列为主要攻坚案件,坚持“传统+科技”的办案理念,综合运用多种现代侦查手段对此案进行调查。
今年2月18日,东光警方经过工作,锁定了马某某在广东省某县活动的轨迹,随即对其展开抓捕行动。最终,在广东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东光警方将马某某抓获归案。
2月22日晚8点,马某某被东光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顺利押解返回东光县。至此,这起发生在18年前的命案成功告破。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