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度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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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务必把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要事来抓,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抓好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
从森林草原防火气象条件分析来看,今冬明春我市的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接近常年,但会出现阶段性高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期,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
高森林草原火险时段预测:
2020年12月上旬至2021年1月上旬初,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与常年相比阶段性偏高;2021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会出现阶段性高温少雨时段,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偏高;4月中旬至5月上旬有可能会出现阶段性高温少雨时段,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偏高,并与春耕、春游等活动叠加,不确定因素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务必清醒认识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按照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做好防范措施和预案,严阵以待、全力应对,切实做到工作早部署、责任早明确、火患早排除、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牢牢把握住整个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动权,要以更强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把措施制订得更周全,把工作做得更扎实,绝不能心存侥幸,绝不能畏难厌战,绝不能麻痹松懈,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延续良好态势。
二、强化通力协作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始终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急事、难事、大事来抓,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统一指挥,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林草部门要主动抓好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和初发火处置,一旦发现火情,各乡镇要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有效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应急部门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发现火情及时组织处置。森林公安部门要密切协同林草重点部门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护工作,加大火案侦破力度,严惩火灾肇事者。要严格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归口、统一上报制度,由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确保信息及时报送。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并普遍实行包干机制,要严格落实“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体系,采取分片包保、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的形式,层层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管护责任、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林区草区基层,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
要健全和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问责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主体,把防火责任、经费、人员、物资、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切实做到“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坚决把“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和“四不放过”的责任制度落实到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森林草原防火经费、扑火队伍、装备储备不落实和预防工作、火源管理、扑救处置、监督管理不力等情形,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问责负有责任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继续深化执行市级领导、成员单位挂钩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实现全覆盖。各级成员单位领导要深入挂钩联系点开展督促检查、指导隐患整改,切实将挂钩责任落实到林区草区基层。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行政督查和火险隐患限期整改制,防火期内组织2—3次专项督查,确保思想认识、领导责任、经费保障、应急力量、工作措施、问责处理“六到位”。积极协调“两代表一委员”参防议防,进一步夯实各项措施和责任制落实。
四、强化联防联控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必须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机制,召开联防会议,签订联防协议,从细从实抓好联防工作,形成全方位防火安全网。要按照“防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谁先发现谁先扑打,就近组织扑打,严禁互相推诿,对因相互推诿而错失扑火良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指挥部(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认真担负起《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任务,共同推进森林草原防火经费保障、基础能力建设、宣传报道、景区景点管控、气象预报、标牌建设、火案查处、灭火作战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五、强化宣传培训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以宣传贯彻《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为重点,大力推进森林防火“七大”宣传工程,继续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材料,营造全过程、全覆盖、全社会参与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户外广告等新媒体,文艺汇演、乡村舞台、群众集会等公众活动,以警示教育为主要手段,以安全防范、灾情处置、责任事故等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筑牢广大群众森林草原防火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使林区群众始终绷紧森林草原防火这根弦,做到城乡家喻户晓、户户遵守、人人明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紧紧围绕“防火宣传月”、“三月中小学校宣传周”、“清明节宣传周”等活动,盯紧基层管理群体、“五种人”监护人和林农、林企、林区施工、户外运动爱好者等进山重点人群,突出宣传重点,增强宣传效果。要着力抓好指挥员、林火管理人员、扑火队员、护林员及林农防扑火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打牢“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基础,分级分类开展森林防火专兼职人员培训,层层把好人员素质关、扑火安全关、能力提升关,各类培训务必在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之前完成。
六、强化火源管控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严格执行5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巡山护林制度,配齐配强护林员,严把入山路口、严查进山人员、管死野外火源。要全面督促护林人员上岗就位、巡山护林,对进入林区草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教育。对重点林区、关键部位、重点时段、高火险期内要增人、增卡、增巡护、增督查,进行封山管理,最大程度减少火灾发生。继续组织森林消防队伍、公安、林政、专业扑火队等力量开展巡查巡护活动,形成声势,造成震慑。今年全市范围内继续执行暂停计划烧除的审批,林下可燃物堆积量会明显增大,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一定要采取其它清除措施做好火灾隐患清除工作,科学防火有效降低火灾隐患。加强依法治火,继续强力推进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做到组织到位、措施有力、全面推行,实现见烟必查、有火必处、违规必罚。建立健全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制定野外用火管理办法或规定,修改完善村规民约,通过法律法规和地方公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
七、强化保障体系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落实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保障各项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重点林区乡镇(街道)不少于8万元,其他乡镇不少于5万元。要按照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储备不低于50万元防灭火物资,各乡镇(街道)储备不低于5万元的防灭火物资,村级也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灭火物资的要求做好物质的储备。组建多层次扑火队伍,要按照市级100人以上、乡镇(街道)30人以上,村委会(社区)15人以上的标准加强应急(义务)扑火队建设,界头镇、明光镇、滇滩镇、猴桥镇、芒棒镇、五合乡和各国有林场、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要严格按照集中食宿的要求,配足配齐扑火物资,及时高标准组建季节性专业扑火队。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指导好全市防灭火队伍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继续加大以林火监测系统、林火阻隔系统为主的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八、强化应急处置坚持政府负全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类扑救措施。应急与林草部门要立足“打大火、救大灾”,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措施,规范应急流程,提升应急实效。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值带班制度,要加大火情巡查监测的范围和密度,切实做到及时预警、全面监测、分级设防,要科学、安全、规范处置森林草原火灾。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集结及时主动处置,并按程序上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后统一上报“两办”,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中,要全力以赴“打早、打小、打了”,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遵循科学扑救、高效安全的原则,严禁不适宜人员上山打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要严格执行火场移交手续,签订火场移交单,确保火场余火不复燃,严肃火场“四项严禁”纪律。
来源: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