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野外用火将受罚!遂昌开出2021年首张森林防火罚单

“我们现在对你在森林防火期内的违规用火行为进行处罚,请在通知上签字。”2月25日下午,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对违法炼山的农民陈某开出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也是我县在2021年开出的首张森林防火罚单。

2月6日上午,当事人陈某在未取得生产用火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遂昌县龙洋乡埠头洋村土名“油槽竹后坑”山场的50余亩采伐迹地上炼山,被国家林火监测中心检测发现,经遂昌县森防指办核查后,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开出处罚通知书,当事人对自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正式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定罚款。“我知道错误了,很后悔当初的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面对处罚,当事人陈某后悔不已。

森林防火无小事。据了解,春节前后,我县龙洋乡、王村口镇、新路湾镇等地因非法炼山、乱扔烟头、焚烧田埂等原因造成多起森林火灾。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进入山林严禁非法野外用火。

“我局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加强巡逻、严控火源。对林区违法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防火科科长吴友军说。

编辑/翁静晓责编/张春玲

审核/周璐琳监制/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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