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交警成功查获一辆逾期未报废隐患车辆

25 日,深圳市交警局罗湖交警大队通报称,2 月 22 日,罗湖交警通过警务平台精准布控,成功查获一辆逾期未报废的隐患车辆。
2 月 22 日下午,罗湖交警大队情报分中心在开展日常卡口巡查工作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 BB***3 的黑色小车存在逾期未报废的预警提醒,且该车在辖区内存在行驶轨迹。
发现该情况后,民警赖桥旺一方面立即带领情报警务人员对该车展开视频追踪和分析研判,实时掌握目标车辆的行驶轨迹;另一方面,结合科技信息平台精准锁定该车"位置",在发现该车最终轨迹位于罗湖区东盛路后,立即发送指令至东湖中队前往拦截查处。
东湖中队副中队长李子光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组织专项警力前往附近路段进行巡查,经路面警力的搜索排查,最终在该路段成功查获该目标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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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
据了解,该车在 2014 年 8 月时便已达到强制报废时限,而驾驶员郑某在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下仍继续驾驶该车上路行驶,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现场交警已依法扣留该车作进一步处理。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王一琳 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