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甘肃省三市试行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 苏叶)2月2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省将于3月1日开始,在嘉峪关、兰州、天水市进行试点运行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4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据介绍,按照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学法减分主要有三项减分措施:一是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二是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三是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规范规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一次减免1分;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累计最高减免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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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李成侠 责编:李兆洲 编辑: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