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侥幸!梅州五华一女子因违法燃放爆竹被处罚

近日,五华县人民政府发布了自2021年2月25日起至4月30日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然而,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结果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月26日9时许,五华县公安局锡坑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罗陂村有人燃放鞭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系罗陂村村民胡某香在自己家门坪违法燃放爆竹,随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8点多的时候,按照元宵节习俗,我在家门坪‘拜神’后,就燃放了烟花爆竹。”在派出所,胡某香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并表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张汉光

【作者】 黄韬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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