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配售申请登记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切实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经睢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睢阳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公开出租、出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租赁、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置:

此次配租、配售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睢阳区桂花小镇内。

三、申请租赁、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分类配租配售,申请标准分为一类、二类,一类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类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单身为申请单位,申请人在本市区内无住房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一类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区户口,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享有本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类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区居民。

(二)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区内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或协议;外来自谋职业人员有营业执照的。

(三)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在本市就业的人员需单位开具相应证明。

特殊情况家庭申请:符合条件的两代以上(含两代)家庭,其子女一代中有满16周岁的,视其家庭成员构成情况可分别申请相邻的两套住房。

四、申请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二)、对申请家庭“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通知申请人,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三)、申请地点:商丘市睢阳区住房保障中心(一楼西头);

来源:睢阳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