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梅州五华2人被罚!

2月26日是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为严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五华公安加大了对全县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并依法处罚2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晚上7时20分许,五华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在河东镇增塘河堤附近听到有燃放烟花的声音。民警立即寻声觅迹,在河堤边发现了刚燃放完的烟花纸箱,随即依法传唤燃放者李某多至派出所。据了解,李某多因存有侥幸心理,想在元宵当天讨个“好彩头”,以为很快就燃放完,不会被发现,没想到被民警抓个正着。

无独有偶,晚上7时左右,棉洋派出所民警接到棉洋镇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棉洋镇联西村有人燃放爆竹。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联西村北斗街一户人家屋门前发现了刚燃放完的爆竹碎屑,并依法将违规燃放爆竹的陈某中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陈某中明知全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依然为取好意头在家门口燃放爆竹。

最后,因涉嫌在禁燃禁放期内燃放烟花爆竹,五华公安依法对李某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陈某中处以行政罚款处罚。两人均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以后将深刻吸取此次的教训,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在此,五华公安郑重提示:今年2月25日至4月30日五华县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希望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积极响应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要求,为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生态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下一步,五华公安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巡查,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华公宣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