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治理丨坚持保障基本 兜住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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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
社会救助稳步推进
救助水平持续提升。按照统筹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辖区城乡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530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的700元/(人·月),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居全市第2位。“十三五”期间,迎泽区救助低保对象累计85487户次,112838人次,累计支出救助金7625.02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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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群众发放爱心粮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更好发挥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补短板、托底线、救急难”的兜底保障作用,2018年对原《迎泽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进行了修订,将辖区临时救助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5万元。“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发放临时救助金467户次,695人次,408.4万元;价格临时补贴21861户次,27446人次,106.9081万元,通过街道、镇“救急难”应急救助共救助188户次,233人次,18.7万元。
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核查救助对象2389户次,核查率达90%,进一步完善了全区社会救助体系,给下一步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及各项救助政策落实精准度提供了根本保障,为全区救助对象准确认定夯实了基础。
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十三五”期间,迎泽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53097人次,318.582万元;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81046人次,486.276万元;三、四级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1539人次,9.234万元。
聚焦特困群体保障。2016年以来,迎泽区四次提高农村特困(五保)供养标准,从人均7570元/年,提高到2020年的10920元/年,增长了34%。2018年开始,继续提高特困供养照料护理标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对象护理标准。农村特困(五保)供养救助资金累计支出100余万元,供养人员9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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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困难群众
流浪救助应救尽救。健全巩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三级联动”、“多部门救助”工作机制,织密织牢流浪救助服务网络,实现了对流浪乞讨人员自愿救助、应救尽救、应救速救。同时,广泛运用今日头条、寻亲网、人脸识别等媒介,配合市救助站将迎泽区在外流浪的乞讨人员护送回家。对外地在我区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42人次,发放救助金14840元。
“十四五”规划
坚持共享 完善体系
不断改善困难群众
生活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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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梯度救助体系;形成完善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机制,建立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开展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服务,确保各类社会保障政策无缝衔接。
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整合救助资源,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根据困难群众的服务需求,用足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省级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形成具有“迎泽特色”的第三方服务模式,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加强社会救助精准服务。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养老服务、残疾人托养、慈善救助等政策的衔接;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推进专项救助制度改革创新,探索城乡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加大困难家庭个案救助帮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