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郭新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江苏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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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值此之际,《中国金融》微信公众号再次分享“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专栏文章,回顾金融系统在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道路上所做的贡献。
作者|郭新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0年第16期
精准扶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中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服务实体经济、打赢脱贫攻坚战是金融系统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人民银行总行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组织、引导全省金融部门结合江苏实际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了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江苏经验”。
江苏金融精准扶贫的目标定位
坚持高标准。在金融精准扶贫方面,江苏一直按照高标准、严要求,走在全国前列。一是更高的支持标准。凝聚全省金融、财政、扶贫政策合力,加大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2019年共下达省级以上专项扶贫资金17.1亿元,投放扶贫小额信贷28.5亿元,支持9.3万户低收入农户。二是更高的质量标准。金融部门将金融“扶贫”与金融“扶志”、金融“扶智”相结合,着力加大对“两不愁三保障”、苏北农民住房改造、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三是更高的政策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规定动作”,高标准制定江苏特色的“自选动作”。如江苏地区的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的使用率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地区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单户贷款额度更高,贴息力度更大,发放途径更广。
坚持广协作。按照“几家抬”的理念,江苏建立金融精准扶贫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政策的合力。一是充分发挥货币政策的引导作用。发挥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在资金的使用上向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倾斜。二是更好发挥财政杠杆撬动作用。认真落实普惠金融资金奖励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在保贷款余额和在保项目数量。三是完善差异化监管体系。适度提高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有效落实涉农贷款尽职免责政策。
坚持利长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全国发展探路,是中央对江苏的一贯定位。全省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在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基础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探索了“五方挂钩”帮扶机制和“金融+电商”“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贷款”等多种扶贫模式。2020年将继续在高淳、海安、仪征等六个地区开展扶贫差别化试点探索。二是探索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江苏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将工作重心由单纯扶贫向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等领域延伸。三是探索金融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建设。按照2020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的部署,加大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建设的金融支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支持路径,为其他地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思路、建立机制、积累经验。
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主要举措
围绕“总量更多”,有效增加农村金融资源供给
一是银行支农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农业发展银行县域支行不断发展壮大,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基本到位,县域机构网点数量不断增加。2019年末,全省农村中小法人银行合计136家,农村地区银行网点6993个,每万人拥有银行网点数达1.31个,比2015年增加20%。
二是信贷供给能力不断增强。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落实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2015年以来,全省人民银行系统累计向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支小再贷款806亿元、支农再贷款504亿元,办理再贴现947亿元;累计实施定向降准12次,向农村法人金融机构释放资金2423亿元。认真落实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激励政策,2019年全省20家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考核达标率为95%,达标机构获得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激励。2020年6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3.91万亿元,农户贷款余额9357亿元,分别是2015年的1.5倍和2.3倍。
三是直接融资和保险支农力度加大。2020年5月末,全省涉农上市企业16家、“新三板”挂牌15家,近五年上市涉农企业累计通过首发、增发募集资金90亿元。2019年全省农业保险险种超过50个,农业保险投保金额840.2亿元,理赔金额30.4亿元。
围绕“结构更优”,有效满足农村各领域融资需求
一是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聚焦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创新推出“金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金融+特色产业+贫困户”等模式,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末,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784.65亿元,累计支持户数达10.35万户。如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与原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推出“富农贷”创新产品,累计放款100多亿元,支持2万多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就业人口超过5万人。
二是精准对接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融资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精准扶贫金融支持,支持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脱贫增收。2020年第二季度末,全省扶贫小额贷款余额29.82亿元,2015年以来累计发放151.8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农户80.6万户。如2015年以来,江苏沛县农商行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9万笔、金额10.8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3.26万户;江苏银行为连云港市发放2000万元光伏扶贫贷,帮助789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每人每年新增收入2.4万元。
三是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金融机构立足各地资源禀赋、产业特色,不断强化金融扶贫政策保障,积极满足农村电商、特色产业发展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需求。比如,为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短缺难题,泰州市创新性地采用“债、贷、投”相结合的形式,支持泰州全国首单高标准农田建设,覆盖了多个扶贫重点地区;比如,为支持农村配套产业发展,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累计为苏北五市农产品种植、农产品加工等涉农产业发放贷款61.5亿元。
围绕“效率更高”,有效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通过“花钱买机制”,推动农信社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改革,促进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壮大。目前,江苏省原62家农信社已全部改制为农商行,6家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全省农村金融机构从改制前资不抵债,到2019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14.82%,资本实力明显增强。推动深化农村金融机构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全省农商行、村镇银行新发放贷款已实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100%覆盖,存量贷款LPR改革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支持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有效增强其信贷投放能力,2015~2019年全省21家农商行共发行32只金融债券、金额267亿元。
二是稳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后,江苏“10+3”个县(市、区)纳入全国试点范围,并初步形成了农地“金湖模式”“沛县模式”“太仓模式”和农房“泗洪模式”四种典型模式。试点以来,全省累计发放“两权”抵押贷款127亿元,惠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2.9万户。
三是首创“阳光信贷”模式并向全国推广。全省农村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地推出了一批富有生命力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新产品、新服务模式达120余种,首创了“阳光信贷”模式并向全国推广。截至2019年末,全省农商行通过“阳光信贷”对383.8万户农户授信3765.5亿元。如镇江农商行以网格化管理方式对全市32115户农户进行授信,金额合计81.69亿元,其中对505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金额合计4.24亿元。
四是科技赋能农村金融创新。围绕提高农户和农村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可得性、便利性,鼓励农村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金融科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线上金融产品,推动农村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如常熟农商行引进小微IPC技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造小微金融专营银行,该行超六成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超七成投向涉农领域。江南农商行与知名科技公司联合成立“新农村金融科技实验室”,通过科技创新有效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
围绕“环境更优”,有效推进农村金融生态建设
一是促进农村支付环境改善。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秉承“支付为民”理念,不断推动现代化金融设施向乡镇延伸,丰富非现金支付产品,优化农村地区企业开户服务,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19年末,全省农村地区共布放ATM2.47万台,POS机具100.31万台;全省农村地区借记卡在用发卡量2.27亿张,贷记卡2051.15万张,人均持卡量达5张;2019年全省农村地区互联网支付业务3194.50万笔,金额402.83亿元。
二是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提质增效。为了弥补偏僻乡村金融服务不足的短板,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持续推进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点建设,为偏僻地域的农民提供支付、汇兑、小额取现、残钞兑换以及金融知识宣传等服务。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系统总结长期以来农村普惠金融建设经验,联合七部门印发《江苏省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提质增效实施意见(2020—2022年)》,为打造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江苏品牌”夯实基础。目前,全省共建成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点3.3万个,实现了无银行网点行政村全覆盖,年均业务量3800余万笔、业务金额280多亿元。
三是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结合江苏实际,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进信用建档,逐步构建“征信+评价+信贷+社会管理”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截至2019年末,为全省623.6万农户和6236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了信用档案,累计采集各类信用信息6000余万条。
四是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近年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会同省相关部门,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每年对全省69个设乡镇的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定期开展金融生态优秀县、达标县考核评审,金融生态县成为聚集金融资源的名片。经过多年创建,全省县域地区社会信用意识显著提升,金融法制环境显著改善,超七成县(市、区)金融案件实际执结率超过80%,超七成县(市、区)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超过60%;2020年5月末,全省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1.89%,较2010年末降低0.9个百分点。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要求,坚持农村金融服务三农定位,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农村金融有效供给,提升农村金融适应性、竞争性和普惠性,更好地服务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加强政策协同,形成“几家抬”合力。人民银行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在服务乡村振兴和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方面的支持、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金融监管部门完善差异化监管制度安排,适当提高农村普惠金融领域的风险容忍度。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充实各类政府性涉农担保机构资本金,为农村经营主体、涉农企业融资进行多渠道风险分担。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农业农村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积极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各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整合税务、工商、法院、企业行为等各类数据,构建科学管理下的涉农大数据体系,打通信息孤岛,为金融机构向涉农企业、农户融资提供有效信息支撑。
二是强化农村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要坚持“支农支小”的定位。引导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确保发展战略符合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导向,与业务规模和市场环境变化相匹配。强化内控内管。引导农村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厘清“三会一层”的职责和边界,发挥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等的应有监督职责,优化法人治理机构运行机制。大力发展金融科技。鼓励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效提升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
三是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密切关注重点县域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妥善处置已出险企业的债务风险。深入推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农村地区风险排查、陈案处置、增量风险遏制等工作。持续推进金融司法环境改善和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金融债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推动基层政、银、法之间的协调合作,提升金融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效率。加大利用司法手段催收金融债务和打击恶意逃废债力度,完善地方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加大对失信人的曝光力度。
四是多方协作,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配套体系。担保方面,推动发展壮大农村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比例,进一步调降担保费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收费行为,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在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抵押方面,在前期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推动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民房屋、农村集体股份资产等农村资源资产的确权颁证,有效盘活农村各类资产价值,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产权流转方面,推动地方政府构建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登记等为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活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为农村地区产权交易创造良好的环境,更好地支持农村金融发展。■
(责任编辑 刘宏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