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发布公告:继续实施分级管控

根据黑疫指办发〔2021〕50号文件关于“近两个月来发生疫情曾被定为中高风险地区近期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减少流动”的要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1日,望奎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就3月1日至15日该县疫情防控措施发布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3月7日前,继续对重点区域人员和未解除隔离期的重点人员实行居家管理。3月7日后,重点区域由整镇、整村、整小区调整为城内单体楼和农村自然屯。

二、未纳入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管理的其他区域人员,3月7日前,城内居民实行每天每户1人1次错峰在小区内活动,农村居民实行每天每户1人1次错峰在村屯内活动。3月7日后,城内其他小区居民每2天每户1人可以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出行人员须佩戴口罩,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且凭“一人一证一码”进出小区(每名进出小区人员都要有临时出行证和龙江健康码绿码);农村居民须佩戴口罩,凭“一人一证一码”外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必须直接返家,严禁逗留聚集,严禁跨乡镇流动。

三、外出务工、外出就学等人员,在严格落实“点对点”接送、限定出行时间、严禁拼车、限定私乘人员等要求的基础上,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可以驾驶私家车出行。

四、各单位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外,3月7日前,其他人员实行居家办公、网上办公。3月7日后,有序恢复机关单位正常上下班,每个办公室原则上只安排1名工作人员,严禁人员聚集。

五、规上企业、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企业,3月7日前,在严格实行员工封闭管理的前提下,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可有序复工复产。3月7日后,在严格落实错峰、分流、限时、限乘等要求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员工“点对点”接送。

六、3月7日后,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有序开放超市、果菜、理发、日杂、五金、建材、农资、快递、物流、药店(禁售“三类药”)、兽药店、金融机构(除农行)等场所。

(来源: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