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堂哥,堂弟拜托你顶个包……

“喂,我这里是双江镇四寨村寨门位置,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是我。”近日,黎平县一男子因驾驶不慎,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到现场处理调查时却发现,发生车祸时的驾驶员并非报警人。

(报警人熊某军)

事发当天,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双江片区中队中队长蒋福海接到报警电话,随后他带队赶往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白色雪佛兰越野车横停在道路中央,车身多处损坏。“我们交警赶到现场时,一位叫熊某军的男子坐在驾驶室,他自称是他开的车,因为驾驶不慎,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据民警介绍,在警方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询问过程中发现,熊某军的陈述与附近知情居民所反映的情况有很大出入。

随即,民警调取了车辆行驶沿途的监控视频,还原了这起事故中存在着的真相。“民警从车辆经过的双江收费站调取了监控视频,视频显示了当天中午12点19分左右,该车驶出收费站时,驾驶员的体型与样貌与熊某军有很大出入。”据介绍,民警经过调查后,再次询问熊某军时,熊某军态度坚决,一直声称是他所为。当民警将证据展现在熊某军面前时,他的态度这时才有所改观。此时,熊某军承认发生事故时驾驶车辆的并不是自己,而是堂弟熊某标。

在调查清楚事故的来龙去脉后,熊某标被传唤到交警中队进行了调查。据熊某标供述,他于当天早上从从江县谷坪乡驾驶车辆往黎平县双江镇方向行驶,12时19分许,出双江镇高速收费站,往双江镇方向行驶。12时30分许,当车辆到达一弯道处时,错将油门当成刹车,导致车速过快冲出道路右侧,撞到路边的一栋木棚上,之后又被反弹回道路上来。

“熊某标并没有相符的驾驶证,害怕报警之后不但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自己也会受到处罚,于是就打电话让其有驾驶证的堂哥从家里赶来顶替他,并让堂哥拨打了报警电话。”目前,熊某标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交通事故逃逸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其他行政处罚。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