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等外”探索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红网时刻衡阳3月2日讯(通讯员 肖喜伟 邹淑梅 记者 宋美君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局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排查整改,排查出的因醉驾未吊销驾驶证现已全部吊销,并进一步加强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月1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了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回函并附上了吊销凭证。
2020年11月,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对近几年的交通肇事案、危险驾驶案的后续处理情况进行梳理,发现交警部门对被判处刑罚的驾驶人胡某等3人未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存在交通安全隐患。2020年2月3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其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对涉案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
截至目前,衡南县交警大队对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未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胡某3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全部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道路交通安全无小事,驾驶人醉驾会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下降,醉酒驾驶既触犯了法律,也影响公共交通安全秩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进“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有效地维护了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接下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探索协同治理、共治公益的合作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