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谴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3月3日,上交所披露纪律处分决定,对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竺韵德、副总经理朱建康予以公开谴责,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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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指出,此次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主要存在股票买卖、信息披露两方面违规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查明的事实,截至2017年3月31日,韵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74895630股(均为特定来源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40%,系持有公司30%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
韵升控股私下安排员工开立“宁波乾浩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宁波乾浩证券账户)与“宁波龙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宁波龙象证券账户)。上述2个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均由韵升控股安排员工办理,2个证券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决策均由韵升控股作出,资金均来源于韵升控股,盈亏均由韵升控股承担。
2017年4-7月,韵升控股通过宁波乾浩证券账户和宁波龙象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份37304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9%,成交金额6.42亿元。按照相关规定,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30%的,每12个月内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应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韵升控股作为持有公司30%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控股股东,在12个月内增持股份超过2%,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韵升控股未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
同时,韵升控股利用宁波乾浩证券账户和宁波龙象证券账户多次交易公司股票。披露表明,2017年4-7月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份37304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9%,成交金额6.42亿元;累计卖出公司股份2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成交金额404.53万元。
2019年5-8月期间,韵升控股又再次通过上述2个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累计卖出公司股份55890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成交金额4.76亿元;累计买入公司股份1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成交金额145.08万元。
也就是说,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通过上述2个证券账户在6个月内通过“自买自卖”的方式,频繁交易自家股票,构成《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涉及短线交易合计38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5%,合计金额549.61万元。
上交所表示,韵升控股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违反了《证券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因此,对竺韵德、朱建康予以公开谴责,并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来源:宁波晚报(nbwanbao)
来源:浙江广播电视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