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拐卖儿童行为,提高刑期起点很关键

摘要
中青评论
希望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努力下,拐卖儿童的行为能越来越少,更多孩子能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严厉打击拐卖儿童行为,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措施。日前,这一问题再次得到舆论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阎志建议将拐卖儿童犯罪的刑期起点参照绑架罪,直接调整为十年以上,从严打击。这一建议在网上引起大量网友点赞的同时,也引起了人们对如何预防拐卖儿童行为的思考。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这些行为中的某种情形,就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刑法》对犯罪者的惩处办法有明确规定:“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也可能被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换言之,犯罪分子的获刑时间起点是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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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近年舆论场上对一些拐卖儿童的恶劣行为趋于“零容忍”的态度。如今,有人大代表建议提高拐卖儿童罪的刑期起点,可谓顺应民意,不仅会得到民众的支持,也符合当前法制建设的要求。
震慑犯罪分子与心存歹念者的一个常见办法,就是提高打击力度,抬高刑期起点。比如,毒品犯罪是世界大多数国家都难以解决的社会顽疾,中国的法律对这些犯罪行为的容忍程度很低,一旦涉及毒品犯罪,不论是制毒还是贩毒,都是重罪,被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毒贩很多。显然,法律的强力打击有很明显的效果,如果能提高拐卖儿童罪的刑期起点,哪怕只是提高5年,也会起到空前的打击作用,从根源上减少这类犯罪现象。
与此同时,还要有一些配合措施,才能巩固从严打击的成果。按照全国人大代表阎志的建议,新生儿指纹采集应该成为身份登记必备流程,并建立完善、可追溯的身份识别系统。这个建议可谓切中了问题的关键。
在过去技术条件不完善的时候,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技术漏洞,自认为警方难以找到被拐卖的儿童,即便受害儿童在长大后想找回亲人,也未必能如愿。但是,当每一个新生儿的指纹信息都录入国家数据库后,即便有孩子不幸被拐卖,只要有机会去相关部门做一个身份验证,就不难找回亲人。如此一来,不仅从技术上保障了新生儿的身份安全,也进一步震慑了犯罪分子——在大数据监管的“天网”下,那些“人贩子”的犯罪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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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不仅是犯罪行为,也是十分野蛮与反人道的行为。防范拐卖儿童行为关乎国民的安全感与社会治安的风气,对犯罪分子的强力打击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而且,在全社会形成对拐卖儿童行为的“零容忍”氛围也是十分必要的,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也有助于推进相关工作。希望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努力下,拐卖儿童的行为能越来越少,更多孩子能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撰文/黄帅
编辑/任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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