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价1.58元的白菜按2.98元结账 资阳一超市多收2元被罚1000元

超市里标价每斤1.58元的牛心白(白菜的一种),实际却按每公斤5.96元,即每斤2.98元结算,四川资阳的杜先生怀疑超市价格欺诈,遂发起投诉……

3月5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资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经调查证实,涉事超市存在低标价高结算的情况,杜先生被多收取了2元钱,为此,超市方受到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6日,资阳市雁江区消费者杜先生投诉称,在雁江区某超市购买的牛心白,超市标价为每斤1.58元,而实际结算价格为每公斤5.96元,即每斤2.98元。杜先生认为不合理,怀疑是价格欺诈,要求超市退费并赔付,“我只买了1斤多点,多收了我2元钱。”

接到投诉后,雁江区消委会立即与当事超市负责人贺某取得联系,并安排工作人员到购买地了解核实具体情况。

经调查证实,1月25日,该超市的采购人员从资阳市天王农贸市场采购了15公斤左右的牛心白,购买价格是每公斤3.96元,按每公斤5.96元销售。

第二天,针对牛心白不新鲜的实际情况,涉事超市进行特价处理,标价为每斤1.58元。销售明细台账显示,该超市当天共特价销售了5.3公斤,单价为每公斤3.16元,金额16.75元;每公斤5.96元销售了0.72公斤,金额4.2元。

经核实,当事超市原价销售的牛心白与杜先生的购买记录一致,低标高卖的情况属实,超市方多收取杜先生2元钱属实。

据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经初步核查,因该超市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3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消委会依法将此投诉案以“诉转案”移送雁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5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根据调查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雁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涉事超市立即改正,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元,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杜先生则表示,涉及金额较小,不再要求退费赔偿。( 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