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重要公告!

3月5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公告,将对长春远洋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公开听证。据了解,长春远洋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为远洋戛纳小镇一期项目提供物业服务时,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去年8月份起草的《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包括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及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

公告全文:

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本机关对长春远洋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为远洋戛纳小镇一期项目提供物业服务时,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事项

长春远洋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为远洋戛纳小镇一期项目提供物业服务时,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一案。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1.听证会议时间:2021年3月17日13时30分2.听证会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A座327会议室

三、公众代表征集

因疫情防控需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1年3月16日前到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A座635室(政策法规处)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手续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本机关将根据报名人数调整听证会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6日联系电话:0431-81810767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统一指挥,遵守听证会秩序和纪律。2.所有参会人员进入听证会现场后,不得吸烟、鼓掌、喧哗和随意走动,不得实施其它妨碍听证会活动的行为,关闭移动电话或调至震动状态,不得拍照、录音、摄像。3.对不遵守会场纪律、扰乱会场秩序主观故意的,经主持人制止仍不改正,致使听证会无法继续进行的,自动失去听证代表资格,并要求离场。

特此公告。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