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万明代表:综合施策全面发力 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

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已两月有余,随着在各类社会活动中逐渐被应用于司法实践,民法典对社会行为的指引效果逐步彰显。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仍聚焦关注着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代表们看来,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

“民法典施行以来,各地法院适用民法典陆续作出了一系列判决。总体而言,民法典在人民法院得到了正确适用,情况良好。民法典的新规定、新精神、新理念在司法领域得到彰显。”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谈到民法典落地实施以来的情况时说。

杨万明谈到,像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的“打羽毛球被击中右眼状告球友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审理的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涉打印遗嘱继承纠纷案等,很多案件涉及的民生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都需要适用民法典加以解决。

正确适用民法典要注意哪些问题?杨万明表示,必须正确认识民法典在司法适用中的溯及力问题。“‘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重要法治原则。一般情况下,新的法律只对其施行后的法律事实产生约束力。但实践中,很多纠纷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民法典施行后才起诉到人民法院,这就涉及能否溯及适用民法典的问题。”

杨万明说,最高人民法院遵循立法法第93条的规定,专门出台了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将民法典中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定,溯及适用到民法典施行前发生的法律事实引起的纠纷案件,在不违背当事人基于原有法律形成的合理预期前提下,充分彰显了民法典的制度价值。

杨万明介绍,民法典颁布后,为确保统一正确适用,解决新旧法律衔接、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将全面清理司法解释和制定新司法解释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并及时制定民法典学习培训方案,统筹指导全国法院学习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法官正确适用民法典的能力水平。

杨万明表示,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全力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加强司法解释的制定、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功能以及着力提升民事法官司法能力等工作上,继续综合施策、全面发力,确保民法典的统一正确实施。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潘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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