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 审议全国人大有关法律和决定草案

3月8日上午,山西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

山西代表团团长楼阳生,副团长林武、山西代表团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参加审议、副团长郭迎光、王拥军、胡玉亭、卫小春参加审议。

代表们认为,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精神,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代表们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去年和今年的全国人代会都适当缩短了会期,但要素不减、务实高效,切实把“精简版”会议开成“精华版”。总结以往经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在作出全国人代会“应当合理安排会议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的原则性规定的同时,还对适当精简会议程序作出规定。这既符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也不会影响审议法律案的质量。

代表们一致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拟就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推动适合香港实际的民主政治制度发展,作出新的宪制性制度安排。这一举措合宪合法、必要及时、有利长远,对弥补香港选举制度漏洞,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代表们认为,从国家层面采取必要措施,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消除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确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充分显示了中央依宪治国、依法治港的信念与追求,显示了中央政府作为“一国两制”最坚定维护者的胸怀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