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通报三起案例 多人被问责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宿松县纪检监察网消息,近日该县通报了一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一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问责通报
老岸社区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实施的、总工程款124.17万元的“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仅在本社区内邀标;同期实施的工程款104.53万元的老岸社区“广场建设工程”,没有履行公开招投标及邀标、询价等程序。王学清身为老岸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许岭镇常务副镇长杨相成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杨相成在操办其母亲张姣连丧事期间,收受村干部和企业老板的礼金,先后收受宿松世兴测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世兴,安徽森淼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泽宏,企业老板袁金国和徐宿广,许岭镇灯塔村党总支委员许天一,许岭镇自来水厂法定代表人石木旺,许岭镇滴露村村干石建松、彭小民、彭琼峰、朱杨喜,许岭镇许岭社区干部刘龙玲、陈镭,宿松东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早学,宿松县五里建司项目副经理袁刘红,许岭镇滴露村个体户杨松桥,宿松日丰生态农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杨良洪,宿松荣胜水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晓芳,许岭镇先望家庭农场法定代表人王先旺,许岭白云村原党总支书记杨贤刚礼金共19200元,其中杨世兴、许天一、王泽宏、袁金国、徐宿广五人所送礼金共计5800元,杨相成在操办其母亲丧事期间己退回。2020年11月杨相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郎镇铜铃村原党总支书记、原村委会主任朱仁义、吴新春虚报工程项目进度套取国家资金,挪用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7月、8月,省、县发改委分别下达《二郎镇铜铃村易地扶搬迁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34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90万元、地方投资50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安徽先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装饰公司)签订工程代建合同,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图纸,铜铃村村委会主任吴新春填写项目资金申请表时,虛报项目进度催要工程款,在135.2949万元专项资金中利用白条列支拆迁费、征地费、广告费、人工工资等约10万元,虚报白条列支烟酒费用约0.46万元,截留34.7051万元挪作修建通组公路。2020年6月,朱仁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新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