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经营服务性项目 收费标准定了

本报讯 近日,贵阳市发改委公布2021年贵阳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据悉,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贵州省发改委2020年11月份公布的《贵州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市发改委对2020年《贵阳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相应修订,包含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费等收费内容。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的内设停车场、依法设立的以市政公共道路为载体的路内停车泊位、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停车场、游览参观点、机场、车站、码头、殡仪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等场所的配套停车场收费;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其他停车场、物流园区、以批发为主的专业市场的配套停车场、城市郊区公共地段的露天停车场收费,收费标准为:1-8元/小时,1-6元/半小时,3-15元/次。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面(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居民2元/户·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1元/人·月。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费方面,电梯房收费标准为:1.0-1.65元/平方米;步梯房收费标准为:0.35-0.8元/平方米。危险废物处置费方面,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为:不超过1.9元/床·日;其他危废处置费收费标准为:安全填埋2.0元/公斤,高温焚烧4.0元/公斤,固化处置3.0元/公斤,物化处置4.0元/公斤,特种危险废物处置20-2000元/公斤。
需要注意的是,本目录清单不包含中央及省立项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贵阳市内凡涉及中央和贵州省立项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中央和贵州省规定执行。目录清单及《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之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同时,各区(市、县)要对本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作相应更新。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彭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