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鲁边界农田惊现两万平米巨坑!今天这场直播普法揭秘

阳春三月,万物生发,绿油油的农田里麦苗长势喜人,其间一个深达数十米的巨坑却让人触目惊心。3月19日,在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东窝子村西南侧的农田与深坑之间,百余名村民摆起了“龙门阵”,多名检察官正在进行“李某甲等3人非法采矿案”精准普法。

东窝子村地处苏鲁两省交界地带,环境优美、民风淳朴,是苏鲁边界“绿色安全带”上的重要一环。可是近年来,一桩“烦心事”却一直牵动着村里百姓的心,村子西南侧的一处农田被一个采矿团伙偷挖殆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天坑”,不仅破坏了周围的生态环境,还对附近村民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采矿大盗”搞起了游击战

家住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东窝子村的李某甲、李某乙是一对姐弟,家中以采石挖矿为生。经营多年,他们深知要取得开采资质和合法手续的艰难,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二人还是打起了盗挖矿石牟利的歪心思。

经过一系列的勘查,姐弟俩对本村西南侧一处与山东省临沭县蛟龙镇吉利埠村交界的地段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该地段介于江苏和山东两省交界,属苏鲁两地监管盲区,且人员稀少、地势偏僻、交通不便,在这里盗挖难以被人察觉,是他们实现“致富梦”的绝佳之选。

2016年10月,姐弟俩开始实施非法采矿计划。二人伙同他人以“清淤建蓄水池”为名在该交界处山东一侧非法开采安山岩矿并向他人出售,山东省临沭县所在辖区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调查,并告知李某甲、李某乙只能在山东地界内施工切勿非法采矿。但李某甲等人利用农田处于两省交界、没有明确的分界线这一漏洞,在明知开采区域已进入江苏地界,却仍以该地为山东地界为由拒不停工。为此,山东蛟龙镇和江苏赣榆区的国土部门和派出所人员对此处进行了地界划分,明确李某甲、李某乙等人只能在山东境内进行清淤建蓄水池工作。

但二人的盗采工程并没有因为有关部门的介入而停止,他们打起了“游击战”,当江苏省国土部门前来查处时就停止开采进入山东地界,等到夜深人静再折回江苏境内继续盗采。

“由于李某甲等人的非法开采,在东窝村西南侧苏鲁交界地形成了充满积水的巨坑,集体耕地和国有矿产受到侵害,且巨坑还存在坍塌的可能性,对当地村民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一定影响。”该案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截至案发,李某甲、李某乙等人的盗采区域已形成面积2万多平方米的凹陷矿坑,其中山东境内地块面积约1.2万平方米、江苏境内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计盗采安山岩矿石83.8万吨,经鉴定总价值人民币698万余元,经评估需环境修复费用70余万元。

合力打击让非法采矿无处遁行

2018年4月初,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人在盗挖安山岩矿。该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亲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并利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初步掌握了李某甲等人造成的环境破坏情况。鉴于李某甲、李某乙等人已涉嫌犯罪,赣榆区检察院及时要求区国土局对涉案人员的非法采矿量及金额进行评估,并将案件迅速移送公安机关。

2018年4月20日,赣榆区公安局对李某甲、李某乙等人立案侦查。李某甲等人在得知检察、公安机关介入案件后,立即开始转移设备,潜逃外地。同年5月7日,迫于网上追逃压力,李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他人陆续归案。

审查案件期间,赣榆区检察院依托《苏鲁边界跨区域检务合作框架协议》,将这一情况迅速反馈给同为盗采矿石所在地的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两地检察机关多次互通信息、研究分析案情,进行共同监督。同时,赣榆区检察院及时向所在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停止李某甲等人的非法采矿行为,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

2018年12月26日,赣榆区检察院将该案向区法院提起公诉,追究李某甲等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12月6日,区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其兄弟李某乙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二人连带承担生态修复费用70余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本案被告人上诉后,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精准普法守护美好生活

“苏鲁两地边界非法采矿案件频发,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我们也在思考,如何充分发挥苏鲁检察联盟作用,更有力的震慑非法采矿行为,保护青山绿水。”赣榆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波表示。

2021年3月19日,赣榆区检察院以李某甲等人非法采矿案件为契机,在案发现场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通过视频、承办检察官讲述等方式普及非法采矿的危害,并现场展示了赣榆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开展的“法治守护美好生活”主题绘画大赛部分作品。2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40余名两省百姓代表受邀全程参与,中国长安网、中国江苏网及江苏卫视、江苏公共频道等多家媒体和电视台通过现场视频直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扩大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治理工程以预防为主,场地平整和绿化为辅,综合考虑经济、技术可行性,尽量少占用周边农用地,设计拟采用清坡、场地平整复绿……”活动中,连云港地质工程勘察院工程师、生态修复专家黄恩陋从专业角度解读矿产资源的生态价值,并细致阐述了本案在修复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以及矿山修复的重要意义。

“宕底局部已积水较深,建议保持现状,后期继续蓄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口分局局长孙行忠表示。

本着“群众才是最有发言权”的理念,活动中充分听取了当地村镇代表、乡贤和现场群众对矿山修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这个大坑早就该修复了,刚才专家讲的修复方案我听明白了,修复后用于蓄水这个设计还是挺好的,方便了我们灌溉田地。”现场旁听的东窝村的村民代表张通化欣喜地说。

“检察机关把法律宣传开到了田间地头,对广大村民很有教育意义,我们村也一定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后期的生态修复工作。”赣榆区班庄镇东窝子村副书记李肖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