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1镇9社区(村)获评全省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单位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日前,省民政厅公布了全省第三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单位名单,命名10个县(市、区)、20个乡镇(街道)、100个社区(村)为全省第三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单位。其中,我市迎江区、怀宁县平山镇和大观区菱湖社区等9个社区(村)入选。截至目前,我市共2个县(市、区)、2个乡镇(街道)、27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社区协商示范点。

城乡社区协商是基层民主协商的重要方式,有效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对于推动广大群众的归属感和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实现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原则,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这一自治手段,全市1292个村和255个社区普遍建立有室内协商议事室或室外议事亭等,为全村(社区)村(居)民或其代表参与社区协商提供协商平台。同时,党组织+网格长+单元长(联防长)治理模式的普及,提升了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全媒体记者 徐媛 通讯员 吴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