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产能13亿吨!煤炭产量7.4亿吨!

近期,

内蒙古、陕西、甘肃、四川等省份公布了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

作为产煤省份,

他们都对煤炭做出不同的发展规划。

如,内蒙古和陕西作为产煤大省,

对煤炭产能和产量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内蒙古提出煤炭产能

动态稳定在13亿吨左右;

陕西省明确提出,

到2025年,

全省原煤产量达到7.4亿吨。

注:2020年内蒙古和陕西省的煤炭产量分别为10.01亿吨、6.79亿吨。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涉煤内容整理

第一章 发展环境

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得到提升,煤炭产能、外运量、发电量和外送电量均居全国首位

克什克腾至北京煤制气管道投入运营。

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整治取得重要成果,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第四章 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统筹布局煤炭清洁利用、智慧电力、生物育种、现代化工等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信息化和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

第六章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到期退出,新建风电、光伏电站重点布局在沙漠荒漠、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推广“光伏+生态治理”基地建设模式。

第七章 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地级城市建成区内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关停不达标燃煤机组。

第八章 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鼓励粉煤灰、煤矸石、煤泥、炼渣及尘泥、化工废渣、冶金渣、尾矿、煤电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深挖节能潜力,实施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达标对标及能效提升工程、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工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强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优化矿业开发区域布局,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管理制度,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高矿业集中度。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推进准格尔-东胜、赤峰市北部、扎赉诺尔-伊敏自治区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建立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制度,强化绿色矿山建设监管。

第九章 统筹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

促进东部盟市放大和发挥绿色生态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把保护好大草原、大森林、大河湖、大湿地作为主要任务,高质量建设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以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为支柱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以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为支撑发展泛口岸经济,严格控制新上能源资源型产业项目,积极培育消耗低、排放少、质量效益高的新兴产业,形成绿色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特色优势。

促进中部盟市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立足产业基础和产业集群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和发展能级,以呼和浩特为龙头发展现代服务型经济,以包头、鄂尔多斯为重点建设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以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为支点打造物流枢纽和口岸腹地,依托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构建高效分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相互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强劲活跃的增长带动极。

加快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提高资源枯竭城市发展质量,创建可持续发展示范市(区),实施乌海等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落实煤矿企业治理责任,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

第十章 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合理控制煤炭开发强度,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建设绿色清洁能源基地。

第十一章 推进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优化升级

根据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有序有效开发能源资源,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能源产业和企业,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立足于现有产业基础,加快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

实施控煤减碳工程,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加快推动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建立碳排放强度考核机制。

实施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加强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推进煤基多联产示范,加大煤矸石、洗中煤、煤泥综合利用,加快冷热电气一体化建设,构建工业园区能源“动力岛”。

开展效能赶超行动、碳排放对标活动和全民节能行动,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实施燃煤电厂节能改造。

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推进工业、交通、建筑(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领域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

实施数字能源工程,推进大型煤电、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建设智慧电厂,所有生产煤矿建成智能煤矿,

煤炭产能动态稳定在13亿吨左右。

大力推动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提升用户侧智能需求响应能力。

第十三章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挥煤化工、氯碱化工、氟化工产业优势,积极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

以鄂尔多斯、乌海等地区为重点,推动化工产业延链补链,衍生新材料产业,推动传统化工耦合发展,补齐煤基等新材料短板。

第十四章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坚持绿色化、精细化、循环化导向,以鄂尔多斯地区为重点,适度发展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产业。

以乌海、包头等地区为重点,打造煤焦化产业基地。

推动煤焦化工、氯碱化工、氟硅化工产业链延伸融合。

围绕准格尔地区高铝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在包头、通辽等地区集中布局电解铝项目。

第三十二章 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以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和智慧能源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快推进数字技术与能源、交通深度融合。重点推进数字矿山、数字能源、数字煤化工基地建设,积极部署数字电网、数字油气管网。

第三十三章 健全交通基础设施

完善集疏运系统,推进“公转铁”,提升既有煤运通道综合效益。

第五十章 强化经济安全保障

推进能源供应保障升级,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

稳妥推进鄂尔多斯等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建立产能和技术储备。建设内蒙古综合能源交易中心,开展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氢能等多种能源产品和碳汇、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可再生能源配额、电力辅助服务等指标交易。加强供需形势的密切跟踪研判,切实做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第五十一章 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在生产、仓储、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专项整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重点防控财政、金融、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方面风险,完善地方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涉煤内容整理

第六章 建设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

围绕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省内主导产业以及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输变电、数控机床、煤化工等标志性产业链,编制“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清单,组织实施重点产业链创新工程。

第十二章 提升能源产业高端化水平

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清洁化高端化为目标,以保障能源安全为首要任务,以科技创新和开放合作为根本动力,加强资源绿色开发和高效转化利用,以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以产业优势向创新优势转变,促进产业链延伸,实现能源、经济、生态一体化高效发展,构建万亿级能源化工产业集群。

创建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发挥榆林能源资源富集和产业基础优势,依托中科院等科研机构、科创新城创新平台、能源骨干企业,加大能源化工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打造政产学研用创新全链条体系,推动榆林能源化工产业向清洁化、高端化升级。聚焦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与耦合替代、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与规模应用、低碳化智能化多能融合与区域示范,积极创建以能源技术革命为引领、以多能融合为特征、以能源生产消费和体制改革为抓手的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

推动煤油气高效集约绿色开发。持续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推进转化项目配套和资源接续的现代化矿井建设,推动大型煤矿智能化改造,打造绿色智能煤矿集群。坚持常规与非常规资源开发并重,注重生态保护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石油采收率,降低开采成本,保持原油产量、加工量基本稳定,天然气产量较大增长。到2025年,全省原煤、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分别达到7.4亿吨、2700万吨、360亿立方米。

建设清洁能源保障供应基地。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统筹城市和工业园区供热、煤矸石煤泥资源综合利用、先进载能工业协同发展,推进电源布局战略北移,严格控制关中煤电规模,加大煤电淘汰关停和升级改造。

实施能源化工延链补链行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转化,拓展煤油气盐多元综合循环利用途径,发展精细化工材料和终端应用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强化多能融合,全面提升能源化工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序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煤油共炼等示范工程,发展高端化、差异化聚烯烃产品,合理控制煤制乙二醇规模,突破煤制芳烃技术瓶颈,推动向下游聚酯、工程塑料、特种橡胶、高分子复合材料等高附加值产业延伸,带动相关专用化学品和医药中间体、高端碳材料、服装面料、化纤包装等产业一体化发展。

第十五章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食品加工、石油(煤炭)化工、冶金钢铁、建筑建材、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第十七章 优化产业平台和空间布局

围绕打造关中高新技术应用产业平台、陕北煤油深加工产业发展平台、陕南生态健康产业平台,加强全省各类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建设,明确主导产业,构建多层级产业发展承载平台。

第二十七章 推进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扎实推进澄城县、王益区等国家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实施避灾移民搬迁、采煤塌陷地复垦、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

第三十五章 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扎实推进榆林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整理、淤地坝高产农田建设,增加全省耕地面积。

第四十六章 持之以恒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严格禁止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禁止在秦岭主梁以北的秦岭范围内开山采石。

第四十九章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2030年前碳达峰要求,编制省级碳达峰行动方案。

加快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低碳调整。

深化低碳试点示范,扩大碳捕集与封存等重点减排技术应用

第六十五章 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攻坚行动,提升煤矿、危化园区本质安全水平,推进黄河、汉(丹)江流域尾矿库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涉煤内容整理

第十二章 建设绿色综合能源化工产业基地

构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围绕落实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大力推动非化石能源持续快速增长,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产能,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推广煤炭绿色智能开采、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和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完善能源储运体系,着力打造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综合生产基地、储备基地、输出基地和战略通道。

推进传统能源绿色清洁高效发展。加大煤炭油气勘探、综合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力度,有序释放先进产能。推动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以煤炭、电力产业为支撑的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千万千瓦级火电基地、千万吨级油气生产基地、煤化工基地,重点建设灵台、宁正、沙井子等矿区。充分发挥煤电基础性、调节性电源作用,做好煤电布局和结构优化,加快推进配套调峰火电和煤源项目建设,有序启动内用火电及热电联产项目,深入推进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充分挖掘系统调峰能力,持续加大电力外送。多措并举提升煤电机组运行效率,推动煤电行业清洁高效发展。

建设绿色化工生产基地。坚持“稳油增气、持续稳产”,实施石油化工产业链水平提升行动,加快石化企业现有装置和产品结构调整,推进新产品拓展和化工产业链延伸,加快庆阳石化、兰州石化等炼厂升级改造。推进煤炭安全绿色智能化开采和清洁高效低碳集约化利用,加速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精细煤化工转型升级,有效提升煤基产品附加值,打造煤基多联产循环经济体系。依托兰州新区、金昌、白银、玉门、华亭、高台等化工园区,培育发展高端化工产品、精细化工新材料、化工中间体等产业集群。

第十四章 着力扩大省内需求

东数西算、西电东送、西气东输、西油东送、北煤南运、南药北储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加快提升要素供给、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发挥矿产资源优势,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第十六章 发展数字经济

促进钢铁、石化、稀土、能源、有色、建材等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与5G、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

第二十一章 建设现代综合能源通道网络

完善能源综合输送网络体系。支持平凉至陇南煤炭运输通道建设,满足陇东煤炭外运川渝等地区需求。推动嘉策铁路电气化改造、酒额铁路建设,提升北煤南运、蒙煤内运通道转运能力。大力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强运行调节,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第三十一章 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加快壮大电子信息、电工电气、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等产业,着力推动煤电化冶、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油气煤等资源深度开发利用,打造国家能源化工基地、特色文化旅游保健养生基地、西部先进装备制造基地、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第三十二章 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深入推进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

第四十六章 筑牢经济安全发展底板

推进煤炭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煤炭产运储销体系,提高煤炭安全稳定供给保障能力。依托现有酒嘉多式联运物流园建设河西煤炭集散基地,建设金昌、嘉峪关储煤基地,保障河西地区用能安全。完善甘肃煤炭交易中心功能,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覆盖全省、链接西北的现代煤炭交易体系。

第四十七章 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科学化的企业本质安全体系、标准化的事故灾害防护设施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积极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从根本上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改革监管执法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涉煤内容整理

第三十七章 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支持跨区域重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补助力度。

第四十九章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第五十三章 强化经济安全保障

推进煤矿现代化改造,建设煤炭储备基地,健全煤炭保障体系。

第五十四章 提升公共安全防控救援能力

强化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及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防范,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摘自上述省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

编辑:崔维维